能承擔責任的理想公民

2011-12雲林縣國小教師法治教育研習活動記行

作者:鍾毓理律師(台北芙蓉扶輪社社長)

法治教育是什麼?

         一般人認為法治教育課程應該由律師、法官、檢察官等權威人士按實例講述法條,告訴聽眾這個不可行,那個會違法。然而法條千千萬萬條,還常常因應社會需求而作修正,與其一個條文一個條文逐一宣導,不如建立大家是非對錯的觀念,知道是錯的行為就不要做,對的行為盡可放手做,這應該是比較可行的方法。 

         也有許多人以為傳道授業解惑是老師的工作,對於孩子將來會面對的問題應該由老師提前教導學生。但是未來的社會有許多課題是我們現在無法預見的,我們又如何事先告訴孩子們什麼是標準答案。事實上,人生課題有很多本來就沒有標準答案,思考過程之良窳將影響每個人的抉擇,甚至改變人生。在現行教育體制下,考試要求書寫標準答案,學生也都在期待得到標準答案,但只要稍有社會歷練的人都知道,許許多多的課題本來就沒有標準答案,重要的反而是分析、思考、決定與執行的過程。

       未來公民需要的不是「記憶」而是「思考」、不是「法條」而是「觀念」、不是「說教」而是「討論」,而法治教育的目標,是培養能承擔責任的理想公民。因此這次法治教育研習課程是以民主基礎系列—權威、責任、隱私及正義為教材,加上講師的講解與相關繪本、影片等的輔助,希望藉由思辨說理的過程,教會大家學會思考一個問題時要考慮哪些方面、分析各自的優劣後才作決定、考慮決定作成後會有什麼後果、進而承擔後果。這才是整套課程的精髓,也是我們希望帶給學員們的新思維。

法治教育課程的進行

        100年8月12日(週五)再度到雲林縣舉辦國小教師法治教育研習活動。.這次研習與往年不同,採取同一天分成不同的兩個場地--北港南陽國小及北港北港國中,分別教授四個主題-權威、責任、隱私及正義,希望與會教師能依自己的興趣選擇上課主題。 

         連續三年在雲林舉辦教師的法治教育研習課程,為了帶動雲林地區的學習成果 ,三年來我們請到雲林授課的講師都是一時之選,因為我們深切期盼法治教育的種子也能夠在當地生根發芽,進而產生當地的種子教師,以利後續教學活動的推動。這次的主講人更是強棒中的強棒,由黃旭田律師擔綱講解「權威」、李岳霖律師主講「責任」、「隱私」主講人為林函緹老師、「正義」則由陳麟祥老師講授。透過講師們精闢的內容以及旁徵博引的生活實例,讓與會老師們充分了解法治教育真的不只是法律人的專利,反而是與我們日常生活習習相關的邏輯思辨能力,而且是可以放在任何領域任何課綱中隨時教育孩子的。舉例而言,當我們的國會遭外國媒體批評為「無能」時,我們除了大聲斥駁、低頭省思外,是否該檢視我們個人是依照怎樣的條件選出我們的民意代表?當婚喪喜慶都需要民意代表們事必躬親時,我們如何再能期待他們好好的幫我們審法案、研究法案?設想,如果我們從小學會好好的選擇班長人選,知道不是只憑攀交情,而是深入瞭解班長的職務、責任後再決定適當人選,是不是長大後比較知道該如何選擇配偶、老闆(或員工)、民意代表?這些都不是法律條文能教的,是靠從小一點一滴培養出來的,長大後才會是能承擔責任的理想公民。 

扶輪社友的無私奉獻與全程參與 

         一如往例,扶輪社友們本持「出錢、出力、出席」的精神,一肩承擔本次研習活動的全部活動經費,從教材、講義、講師鐘點車馬費、全體學員的午餐及承辦學校因此增加的庶務費用等等,全部由主辦的扶輪社—3480地區第 9分區台北中央社、台北芙蓉社、台北長春社、台北羅馬社、台北吉林社、台北千禧社、台北昇陽社、台北快樂社及第 7分區台北大安社支付。不只如此,在研習前,為確定一切準備妥當,我們在六月底即先行前往雲林縣政府教育處及承辦之北港南陽國小拜會。研習活動當天,大家更是凌晨三點多就起床,各自到集合地點會合,五點整準時出發,經過三個半小時車程才抵達雲林北港南陽國小。同行者包括大安社前社長周瑞廷先生(PP Diamond)、大安社前社長傅伯芬先生(PP Peter)、芙蓉社社長鍾毓理(P Yu-Li)、芙蓉社副社長吳碧真小姐(VP Mako)、芙蓉社前社長蔡綠濱小姐(PP Christine)、芙蓉社前社長林雪卿小姐(PP Toto)、芙蓉社前社長章琦琳小姐(PPCayolyn)、芙蓉社職業服務主委洪林瓊照小姐(Hungmama)、芙蓉社聯誼主委禹富若(Betty)、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籌備處執行秘書許珍珍小姐、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籌備處執行秘書古億琪小姐、中央輔導團李明霞老師、芙蓉社幹事郭相伶小姐及 Yu-Li的小兒子 Billy共 14人全程參與本次研習。大家雖然「起得比雞早」,但一整天下來仍然神采奕奕,專心聆聽,因為這些課程實在太精采了。 

        講師們以深入淺出的實例講解,使學員們個個聚精會神聆聽 D3480第九分區各社及大安社共同致贈小社旗予北港國中 黃淑真科長代表雲林縣政府頒發感謝狀給本次研習活動所有主辦社

         3470地區總監蔡宗欣先生(DG Ginseng)偕同夫人及地區財務長蘇昭雄先生(PP Account)、雲林第二分區分區秘書吳孟松先生(AS J.S.)、北港社社長陳正傑先生(P Surgeon)於下午三時許抵達南陽國小,除與我們這群南下的社友們交換意見外,也向與會研習教師致意,總監重申法治教育是民主社會的基礎,全民都有法治概念,會讓我們的社會更加進步與和諧,全場老師都報以熱烈掌聲。 

未來展望—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的成立 

        在扶輪社、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及台北律師公會的支持與推動下,這套由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授權在台翻譯推廣的民主基礎教材—權威、責任、隱私及正義,經過許許多多人的努力與協助下,法治教育的觸角已經逐步延伸至全國各地,為了更加充分凝結民間公民自主的參與力量,從教育著手,向下紮根、向上發展,培育優質公民素質的新世代,因此希望成立「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目前已經募得 2000萬元,尚缺 1000萬元。在扶輪社方面,除 3480地區已經動員捐款外,期盼全國其他六個地區也能共襄盛舉,希望每個地區捐款 100萬元並擔任前述基金會的發起人,這絕對是一項既有意義且影響深遠的服務計畫。雖然 100萬元是一筆不小的數字,但愚意以為,如果每位地區總監均能以每社贊助 1萬元或 2萬元就能獲得總監獎項作為獎勵方式,相信認同並願意贊助的扶輪社當不在少數,應該輕易可以達成此目標。而基金會成立後,仍舊繼續贊助支援全國各地的法治教育研習活動,讓扶輪社友、寶眷、老師、家長、學生都能因此受益,當人人都講道理了,我們的社會會更加祥和、進步。衷心盼望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早日成立,讓有心人能做更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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