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行動方案種子教師工作坊心得】友善校園的學生公民行動

作者: 
文/林作逸(新北市英速魔法學院闊瀨校區主任)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禮記大學篇)。在我國的歷史文化中,其實甚少著墨公民的群性與社會的參與,社會上多數人普遍認為,當自己的學問、修養與操守等足夠之後,想當然耳即能為社稷、天下、人民等服務,所以從個人即可迅即跳至國家,不必經過學習如何就公共事務參與討論或做決定的階段,即可自然地學會如何處理與其他人或社會的連結問題。不過這也往往和中國傳統的專制封建王朝歷史有關,人民不被期待成眾或聚眾,因為這種行為常會令執政當局或帝王擔心害怕,所以儒家文化薰陶之下,我們幾乎沒有被教導如何參與公共事務,更和論如何就公共事務做決定。

      本次(2011/9/3)所舉辦的「老師不必當超人」教師工作坊-以建立友善校園的學生公民行動為例,主要是從公民參與的角度介紹如何教導學生學習批判性思考的技能,藉由公民行動來參與關心的社區事務,以期培養學生的公民意識。公民社會扮演著培養公民資質與深化民主,讓公民深入討論思考的角色。公民在民主政治社會中的培育及其重要性皆為吾人所肯認,身為公民,其重要的意義在於參與,從參與中學習並深化民主的意義,並在生活中實踐民主。這應該也可以說是公民的權利與義務。

        做為對公民社會關心的知識份子,對公民社會的想像更是與公民對社會、國家的責任與信任、認同等有關,在自由主義的思維之下,如何與集體自由主義相伴,進而形成民主政治下的公民社會;另外,在理想的公民社會中,公民自主學習、參與,學習並實踐民主,學習尊重、包容、欣賞、接納,在多元文化的環境下,習慣以人權做為相互尊重保障的共善社會理想境界,如何達成此種理想境界,更是筆者關注與想往所在。

       而本課程名稱定義為「老師不必當超人」,又以建立友善校園的學生公民行動為例,以筆者了解,正是期待藉由以目前校園最嚴重的霸凌議題為例,透過美國「公民行動方案」課程幾個重要的步驟的學習,讓參與本次工作坊的老師們,藉由此套思考工具,就「校園霸凌」議題,先分析其形成原因和現況,再檢討出可行的改進策略,以及經由討論及民主的共識來決定採取的策略,進而將所決定的策略,轉化成實際的計畫與行動。這些具體步驟的運用,可以廣泛的應用到各項日常生活中集體面對的公共議題,如班級的整潔、秩序、校園霸凌問題、班級考試作弊;社區的污染問題、環保衛生、交通失序問題、衛生及美化等影響,甚而到全國性、區域性或全球性相關議題等都可藉由此種討論策略即解決問題方式的思辨,來提升學生對於公共議題的重視和習慣參與,亦即在生活中實踐民主,在問題解決中落實行動實踐。從公民參與中學習、改變,而此種民眾的改變更是可能與被期待的。

        工作坊以「友善校園-校園霸凌問題」做為例子,除了反應當前全國關心的議題取向之外更是透過此議題的詮釋,讓與會的老師學習從議題反應出的幾個方向:現有政策、預防策略、教學策略、後續處理步驟來進一步思考;透過幾位長期參與民主基礎系列與公民行動方案的老師引導討論,在及有限的時間裡經分組實際演練與操作,輪流經歷四組引導老師的時間壓力與腦力激盪後,讓筆者對於公民行動方案有較為清楚的理解。其後經由觀賞「The world we want」的簡短短片介紹(科技變遷快速的年代,影片的說明更顯重要,能幫助快速的吸收與了解),筆者內心激動與澎湃無以名狀,透過參與與行動,民主的力量展露無疑,這不也是我們期待與理想的境界嗎?再者透過曾經實施過的學校分享、林佳範教授的講座、劉金玫律師深入的介紹行動方案的精神與內容等,瞬間讓我們跳脫做為例子的「霸凌」議題而亙進入公民行動方案的精神,躍躍欲試的在午餐後勁入實作的公民行動度奏討論演練。

         下午實作之後的公民行動步驟,分組的報告中,透過問題說明(問題、現有政策、反對意見)、替代政策(替代方案的優勢與劣勢)、我方的政策(政策議案優勢與劣勢、憲法層次可能應思考議題、牽涉主管機關)、我方的行動方案(遵循步驟、可能的支持者與反對者、來源)來更清楚的與其他各組來說明、報告小組討論出的公民行動方案,這部分是整個工作坊最精華所在,透過實作也更讓我們理解公民行動的意義,同時此種公開的報告說明,也更能將各種意見併陳,讓屬於公共議題的各種意見,藉由類似公聽會的舉行方式,讓更多人一起檢視、思考各種意見或策略的優勢與劣勢,如此對於民主社會中學習做決定,面對可能做決定時會有的問題與困難,有更有效的幫助。

       筆者常從公民的理想與民主生活的學習角度進一步思考,如果台灣社會能跳脫意識型態,族群、省籍的衝突論述,學習公共理性的論辯,我相信在多元文化的基礎之上,臺灣應該能成為最理想的公民社會。而台灣的公民社會形成,相當程度受到「解嚴」的影響。「解嚴」之後,民間社會力瞬間爆發,人民在各種訴求的議題,諸如:政治、社會、環境、文化、經濟、性別等層面,為解放既有之特權,爭取全民平權的目的而結社,並串連形成民間社會。透過此種「鬆綁」的集體力量,使得人民獲得行動、結社、言論等基本自由人權。此種現象也可說是「公民參與」的行動。

        公民參與的行動力量值得我們期待與想像,「茉莉花革命」、「白玫瑰運動」等社會力的展現,確實反應了在民主社會中的公民參與力量,公民參與不只是公民教育的核心,更是民主社會中公民的責任。落實在具體的公民參與議題上,「公民參與」也是一種公民權力的運用,是一種權力的再分配;公民參與所隱含的意義,是在於透過公民意識的覺醒,超越代議的民主制度。公民參與更是指公民或公民團體,基於主權的認知與實踐,以及透過公民意識的覺醒,以追求公共利益為導向,對於政府的作為及政策可得充分的資訊,同時也有健全參與的管道,付出自己的感情、知識、意志與行動,以影響公共政策與公共事務的一種自發性的公民行動。

        透過公民參與行動,生命可以學習彼此了解;透過彼此了解、相互的經驗分享與體驗,我們更可以學會彼此尊重、分享,學習、包容。和諧與向善、向上的社會更可能型塑,我與人、我與社會的連結透過參與、行動更可以有許多的體驗與感動,在忙碌與疏離的社會裡,這些不正是我們所盼望與期待的理想境界,相信透過公民行動方案的引導與思辨學習,我們除能學習做一個現代公民外,更可以學習如何去培養未來的優質公民,在教導與引導學生從公民行動參與實踐中學習問題解決與民主生活態度後,老師更可不必學當超人一般樣樣皆曰有我,因為學生將由公民的參與行動中,自我尋找出生命最佳的出路與方向,明確的方向對了,生命康莊大道就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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