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額滿】校園霸凌與界線:從法治教育到律師實務研習
本次研習旨在協助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士與第一線教育工作者,共同理解民主基礎教育中「權威」與「霸凌界線」的核心本質。我們期盼透過理論、現場經驗與新法程序的緊密結合,強化律師入班推廣法治教育的引導效能,全面保障師生權益。
本活動以律師為主要對象,也非常歡迎教師出席。期盼透過法律與教育不同職業視角的交流與激盪,共同建立更友善、理性的校園環境。
活動資訊
• 活動時間:2026年11月21日 (六) 09:00 - 17:00
• 活動地點:台北律師公會 3、4、5會議室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校園霸凌與界線:從法治教育到律師實務」研習
一、活動宗旨
近年台灣校園霸凌通報案件持續增加,但確認成案率逐年下降。此現象反映出親師對校園衝突的敏感度顯著提升,使通報門檻相對降低;同時,也突顯新版《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引進「調和程序」後,多數案件已在前端有效化解關係衝突,顯示校園實務工作已從傳統懲處,轉向更著重「調查與調和」的分流機制與實質修復。
為深化學生的法治素養,本基金會積極培育種子律師。本次研習旨在協助律師理解民主基礎教育中的「權威」與「霸凌界線」核心概念,提升入班推廣法治教育的教學專業。
課程上半場將深入研讀《民主基礎系列叢書—權威》教材;下半場先分享實際入班的教學經驗,聚焦「生對生」新版《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的審查、調查、調和與案例解析,也會同步解析「師對生」的最新法律實務重點。
期盼透過結合理論、教學現場與新法程序的結合,強化律師在教育現場的專業判斷與引導效能,進而深化校園法治素養,全面保障師生權益。
二、活動目標:
(一)協助參訓律師認識《民主基礎系列叢書—權威》概念、思考工具與生活應用,以利後續入班推廣法治教育。
(二)透過資深律師入班經驗分享與示範教學,引導種子律師理解課室互動技巧與學習引導方式,強化律師的法治教育教學能力。
(三)解析新版《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及師生衝突邊界,協助律師掌握新型態校園案件的調查與調和實務,提升教育現場的專業法律判斷與處置效能,進而保障教師與學生的權益。
三、主辦單位
台北律師公會法治教育委員會、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
四、辦理方式
(一)時間:115/11/21 9:15~17:00(9:00開始報到)
(二)對象:台北律師公會會員與各公會會員律師(具備律師身分者)、老師,額滿時以台北律師公會會員優先。
(三)人數:70人,額滿將提前結束報名。
(四)地點:台北律師公會3、4、5會議室(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五)講師(現職):
- 陳端峰老師(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人權教育議題分團委員、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執行委員)
- 林君儀律師(企業內部職場霸凌調查、性平事件調查、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種子講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性別小組志工律師)
- 呂丹琪 律師(教育部霸凌/校事人才庫(兼培訓講師)、桃園市政府教師專業審查會/審議會委員)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前一週止,額滿將提前結束報名。
(七)費用:免費,提供午餐、茶點。
(八)報名方式:請至本會官網報名
活動資訊:https://neti.cc/WaL6Bok
線上報名:https://neti.cc/5g0LNBj
(九)聯絡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執行秘書江小姐2521-4258#23
(十)其他:如遇特殊事由(如:天災),將取消辦理本次研習活動,並以報名資料通訊方式通知參加者取消。本會有本次研習之內容修改權。
(十一)課程規劃請見下方。
上午
- 09:00–09:15|報到
- 09:15–09:20|開場致詞
法治教育委員會主委|吳威廷 律師 - 09:20–10:20|《民主基礎系列叢書》教材-權威概念說明
講師:陳端峰 老師 - 10:20–10:30|休息(提供茶點)
- 10:30–12:00|權威概念延伸與應用(含複習與討論)
講師:陳端峰 老師
中午
- 12:00–13:00|午休(提供午餐)
下午
- 13:00–13:50|律師入班教學經驗分享
講師:林君儀 律師 - 13:50–14:00|休息
- 14:00–16:00|新版校園霸凌準則實務:審查、調查、調和與案例解析
講師:呂丹琪 律師 - 16:00–16:10|休息
- 16:10–17:00|師生衝突的法律界線:從正當管教到不法侵害
講師:呂丹琪 律師 - 17:00|大合照
五、預期效益
(一)協助律師完整理解《民主基礎系列叢書—權威》教材內容與應用,具備進入校園可立即應用於法治教育課堂的能力。
(二)提升律師面對校園霸凌與師生衝突事件的專業判斷能力,能掌握新版《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之法定程序,提供校方、教師或當事人正確且適切的法律建議。
(三)透過實務經驗分享與情境討論,深化律師在校園事件中的專業介入技巧,強化其作為調查委員或調和委員時,與校方、教師、家長及學生間的溝通協作與衝突化解能力。
(四)透過入班教學,引導學生思辨正當與不正當的權威指令,深化其法治與公民意識,同時提升律師在公民教育與社會法治倡議中的專業角色與社會影響力。
(五)結合法律專業與教育現場需求,深化校園法治教育領域之實務應用,拓展律師於教育領域之多元服務面向。
六、其他
(一)研習時數認證:請於報到時簽到、課程結束後簽退,以便認定有參與完整課程。如未簽到或簽退,視為未參與完整課程,不核發時數。本次課程暫定將核發台北律師公會進修時數6小時。
(二)報名後,如不克出席,敬請提前於活動前一週告知聯絡人。
(三)特殊條件:如欲入班擔任晨光講師,必須參與本次研習方可分配場次。如未完成本次研習者,恕不協助媒合相關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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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頁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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