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單位需自付講師費用(每位2,000元/時)與交通費(依照講師出發地點與演講地點計算來回車程交通費,實支實付)。每一場演講至少 1.5小時,滿半小時不足1小時、仍以1小時計。
填寫送出表單後,請確認是否收到申請成功email,或來電確認:02-2521-4258
如對「校園輔導管教」(對教師)演講有邀約意願,歡迎來電詢問。
暫不受理離島申請,若有需求請提前來電基金會洽詢。
偏遠地區(例:花東地區)講師需提前一天至該地住宿,需額外提供住宿補貼3,500元。
僅接受演講日期與填報申請日期間隔大於1.5個月以上的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