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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學生租屋潮,家己權益愛照顧【賴宇緹律師】

暑假學生租屋潮,家己權益愛照顧【賴宇緹律師】

暑假學生租屋潮,家己權益愛照顧
賴宇緹律師
台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租屋專線電話法律諮詢律師
暑假期間是大學生租屋、換屋潮,外地求學找房注意事項有哪些?為維護自身租屋安全及權益,避免遇到惡房東衍生租賃糾紛,內政部有公布住宅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房客在簽訂租屋合約時應留意的重點通通報您知:
★確認房東是屋主、代理人、二房東還是包租代管業者★
★確認租約內容正確性★
★確認租賃標的現況以及附屬傢俱設備狀況,建議可以拍照存證★
★租約十大應記載事項,該寫的沒寫,還是會構成契約內容★
⭕️契約審閱期(不得少於三日)
⭕️出租人及承租人之基本資料
⭕️租賃標的、租賃金額、支付方式及租賃期限
⭕️押金(最高2個月租金)之約定及返還
⭕️租賃期間水、電、瓦斯、管理費、網路費等相關費用怎麼算、如何支付
⭕️稅費負擔之約定
⭕️出租人、承租人之義務及責任
⭕️房屋除有列舉由承租人負責修繕的項目,或其損壞係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者外,應由出租人負責修繕
⭕️除法定終止租約事由外,雙方如有約定可提前終止租約,最晚要提早1個月通知他方,否則應賠償違約金(最高1個月租金)
⭕️房屋返還的點交程序及未返還房屋的違約金額計算。
★租約十大不得記載內容,如有記載,該條款無效★
❌ 拋棄審閱期
❌ 廣告僅供參考
❌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
❌不得申請租金補貼
❌不得遷入戶籍
❌稅負轉嫁承租人負擔
❌排除出租人民法上瑕疵擔保責任
❌ 承租人須繳回契約書
❌本契約之通知僅以電話方式為之
❌違反法律上強制或禁止規定
同學們現在已經了解租屋簽約應注意的重點,在和房東簽約時不要急,保障自己法律上的權益,讓您租屋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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