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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手機制約的,是自由還是自己?【洪麗雯律師】

被手機制約的,是自由還是自己?【洪麗雯律師】

「手機是我的私有財產,學校憑什麼管?憑什麼沒收?」

每當校園發起手機管理規定時,這類質疑總是不絕於耳。早自習交出手機、上課時間禁止使用,在許多同學眼裡,這無異於對個人自由的剝奪。然而,若換個角度審視,這場關於「手機」的校園拉鋸戰,其實是進入社會前最寶貴的一堂法治與自律課。

很多人誤以為自由就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卻忽略了自由的前提是「界線」。上課時一時忍不住滑手機、回訊息,看似只影響自己,但亮起的螢幕、傳來的震動,早已默默侵犯了身旁同學專心聽課的權利。當個人的隨性干擾到了他人的學習空間,這就不再是自由,而是缺乏界線的任性。

再者,擁有技術不等於懂得責任。拿著智慧型手機,不代表我們具備了相應的數位素養。隨手偷拍同學或老師上課的照片或影像傳進 IG 動態嘲弄,已經觸犯了《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民法保護肖像權相關規定,在班級群組裡言語霸凌、孤立特定對象,更絕非一句「只是開玩笑」就能輕易帶過。手機帶來的便利,若沒有法治意識作約束,很容易成為傷害他人的工具。

當然,學生並非只能被動接受規範。如果你認為現行的校規過於苛刻或不合時宜,最成熟的做法,絕不是藏在抽屜或書本底下偷滑或直接跟學校老師對嗆,而是透過正當管道爭取權利。經由班會討論提案、透過學生會提出訴求,用合法的程序推動校規修訂。這不只是爭取自由,更是親身實踐「程序正義」與公民參與的最佳範例。

學生學會在對的時間收起手機,從來不是為了做一個聽話的「乖學生」,而是為了證明自己具備掌控生活與欲望的自律能力。當你不再被螢幕裡的訊息牽著鼻子走,並且懂得尊重他人的權利時,你才真正擁有了使用手機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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