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內湖區內湖國中入班心得-林君儀律師
今年3月初到內湖國中入班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課。當天主題設定是「權力、權威、正當性」還有「隱私」。這些概念連大人都未必說得清楚,要在2堂課裡講給國中學生聽懂,對我來說蠻有挑戰性。
我選擇不講法條,而是從他們日常生活會遇到的情境出發。從場景開始,例如:學校可以沒收手機嗎?爸媽偷看你手機合理嗎?班長可以命令你嗎?
大部分學生的反應都是:「不可以」、「這是侵犯隱私吧」。
我給他們一個故事:
午休時間,有同學在班群傳了一段影片,某位同學在廁所換衣服時被偷拍。影片瘋傳。隔天早上,校安人員來到班級上說:「我們接到通報,有不雅影片流傳。請相關同學交出手機檢查。」,班上同學不服說:「手機是我的私人財產,你憑什麼看?」校安人員回答:「這涉及隱私,也可能涉及犯罪。」
然後我問學生們:「學校人員可以檢查手機嗎?如果真的有偷拍,算不算違法?為了保護被偷拍的同學,能不能限制其他人的隱私?」
這幾個問題背後,其實同時觸動了四件事:校園管理權、個人隱私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及對被害人的保護。學生不需要記得這些名詞,但他們要知道,現實生活裡這些權利可能會互相限制。
我想帶給學生們的核心觀點:法律不是「可以」或「不可以」,是在價值之間做衡量。
手機是高度隱私的東西,因為裡面有聊天紀錄、照片、整個人的生活痕跡。隱私權當然重要。但它不是無敵的。當「保護被害人」跟「保護隱私」碰撞,法律會問四個問題:
第一,看目的。是為了保護受害人、阻止傷害繼續擴大,還是只是出於好奇或便宜行事?
第二,看必要。如果不查,影片會不會繼續轉?傷害會不會繼續擴大?有沒有非查不可的理由?
第三,看範圍。是只針對傳過影片的人,還是全班、全校的手機都要交出來?
第四,看影響。查手機這件事本身,是高度侵入隱私的動作。有沒有更溫和、可以達到同樣目的的方法?
我想讓他們了解:法律是在不同價值之間做衡量。我認為,如果他們能認識這樣的思考方式,以後遇到事情就知道該怎麼問問題,進而長出自己的能力。
這個班級的導師也讓我印象深刻。從課堂上的氣氛看得出來,老師和學生之間是「願意聽對方講話」的關係。我們談「權威」這個概念時,其實最好的例子就在教室裡:真正的權威,不是要讓對方害怕,而是讓彼此信任。這件事,在法律上、在組織裡、在家庭裡,都是同一個道理。
我們從小被教「要守規矩」,卻很少被教「為什麼規矩會這樣訂」。但法治社會真正的根基,不是讓人聽話,而是讓人有能力去分辨規則合不合理、權力有沒有正當性、這個界線到底是保護誰。如果有一天,在有人要求他們交出手機之前,會想到先用這四個問題檢視一次;或在未來,某個學生成為握有權力的角色時,會記得「權力越大,理由要越充分」,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