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是民主法治教育裡面的關鍵部分!

口述:張澤平律師
整稿紀錄:秘書處

國家應對民主法治有所投資 

我先從國外是怎麼看待法治教育的組織開始講起。這些觀察主要是我參與國際會議時從外國友人那邊聽取到的經驗。首次是去了日本認識美國公民教育中心的一位資深顧問,有句話讓我印象很深刻。他說美國長期以來為了國防花了很多錢,買飛機買大砲,而為了民主法治的發展,美國也願意花很多錢投資設置像是民主法治教育的單位,或是基金會。我就想:那我們呢?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民間有這樣的投資嗎?好像沒有。 

民主法治教育有賴於專業的師資

後來有一次去阿根廷參加公民與法治教育的會議,那次美國德州律師公會也有派代表參加。我們本來以為律師公會指派參加這種會議的人士,其背景應該是律師,跟我們台灣代表差不多。一問之下才知道對方的職業身分是老師。美國有許多州的律師公會都相當支持要推動法治教育,但是他們做法治教育不是律師自己跳下去做,而是請老師協助。他們在律師公會之下,成立一個法治教育的單位,邀請這些老師運用他們的專業,共同來推廣法治教育。這個又再度讓我感觸很深。我們律師團體也知道要做法治教育,但是大部分就是律師自己跳下去,去跟老師講、去跟學生講,還沒有進展到要運用老師的專業。漸漸這三五年來,我們有這些觀念了,這點對於我們組織的本身發展有很重要的參考性。

我們有一股年輕又傳統的推進動力

我們這個組織一開始就是由律師和扶輪社的幾位前輩共同來主持的。我們覺得這順理成章。尤其我們律師團體沿襲司改會的組織模式,覺得運作一直都算順暢。不過後來我去跟國外的友人交流,發現外界對於我們是律師團體發起的,感到很驚訝。因為在參與國際公民與法治教育的許多團體當中,多數屬於國家教育部底下官方或半官方的單位;像我們這樣純民間由律師和企業界發起的法治教育組織,非常少見。總結我們去日本、美國、阿根廷的交流經驗來說,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都會被問到為什麼我們律師要出來做這樣的事情。
 
我們這幾年遇到一位曾任耶魯大學教授的友人,他長期在觀察我們的活動。在聊天當中他對我們這一群人下一個評語,認為台灣有一群年輕又具有傳統的人。聽到一位美國人說我們台灣人年輕又具有傳統,實在令我印象很深刻。我想他的意思應該是說,台灣在民主法治的發展過程中,應該是一個很年輕的國家,而台灣的教育一直受到許多中華文化的影響,例如淑世的觀念-─知識份子要不斷貢獻社會的這種思想與心情,我想這就是所謂傳統的部分。在年輕又傳統的特色之下,讓我們這個團體在台灣社會當中不斷的維持活力,也是我們台灣能一直在世界上生生不息的重要特質。

民主法治教育是民主科學浪潮影響的結果

我們出版許多書,邀請學者專家寫序,我特別要提到曾志朗教授的文章「持續往前邁進的德先生和賽先生,加油」,我們知道這個德先生和賽先生指的就是民主與科學,這是從五四運動的年代就出現的詞彙及議題。我們所做的法治教育、公民教育也是在中西文化衝擊之下的一個產物。不過我想在過去的三四十年,可能也有蠻多人在思考這個西方的民主制度到底適不適合華人的文化、適不適合台灣?但是我想現在這些問題應該沒有了。現在的問題應該是各個具體的問題該如何處理?譬如我們出版的書裡面有很多的例子,教隱私、教一些西方的觀念,我們漸漸會去仔細的討論隱私的觀念它在我們社會上應該是怎麼呈現出來才會比較合理。大概都會針對具體的問題去討論。不會像以前空泛的針對兩黨制、政黨輪替適不適合台灣之類的抽象的議題。從台灣幾十年來的民主發展,從我們基金會運作到現在,我們越來越覺得台灣已經發展出一套,華人的或者亞洲可以參考的範例。
 
我們在日本第一次參加會議的時候,也發現他們花很多時間安排一個座談,討論一個問題,就是西方的民主法治制度跟儒家思想有所衝突、如何調合的問題,不過這些講起來是蠻抽象的,我個人認為在台灣已漸漸沒有人在討論,很關鍵的是我們已經真正在實踐、不斷的理性討論,自然會走出自己的一條路,如果抽象的去討論「西方的民主是不適合東方的台灣呢」,這個抽象的討論已經漸漸沒有意義。我有聽過香港、新加坡或中國的朋友說台灣人有保留有傳統的中 華文化,但也比較明顯的公民意識、公德心、及排隊的習慣。每個文化執行民主法治之後,一定會有差異。不過基本上對人的尊重,理性的互動,那應該都是共同要追求的目標。

民主法治教育應以建立成熟的民主社會為目標

在四五十年前,台灣向來本地的主流文化主要認為,公民教育是在教傳統的道德,如忠孝仁愛信義和平,背青年守則。漸漸社會開放了,我們察覺到校園開放的角度跟不上社會開放的腳步。所以一些比較開放的民主法治的觀念,老師的觀念應該要能跟社會的進步能同步接軌才比較好。教學內容跟教學技巧,或討論程度的深淺,都需要再做更多的提升。也就是民主法治觀念沒有在我們國家生根,當然老師就可能缺乏真正的認識,教學就不如我們預期。

「討論」是民主法治教育裡面的關鍵部分

我們陸陸續續做這麼多年,很多教材也有被大眾媒體看到,天下雜誌對我們做過不下一次的報導。歷次對我們報導的重點,對於我們有「討論」的這件事情,不斷的著墨,例如「沒有標準答案的教育過程」。美國公民教育中心一位資深顧問來台灣的時候她的教學展示,那時其實時間很短,大概只有兩三節課的時間要讓她教一大本的教材,那個教材其實我們都很熟悉,很難想像她要變出什麼新花樣,不過那次她從頭到尾都帶大家討論,藉由不斷的討論,要教材要闡釋的主旨,在討論之中,她就把它教出來。我們學校的老師常常會講說,上課時間不夠,沒有時間帶學生討論,但是我們看起來,只要老師有充分的時間準備,其實他是可以一整節課帶領討論,並講出課堂的重點。討論的好處其實就是在過程中,讓學習者在知情意受到更多的體會,遠比一位老師在講台上講述,效果來的好很多。
 
不管是民主基礎系列或是公民行動方案的教材,都著重在討論。日後不管時代怎麼演變,討論應該都是民主法治教育裡面關鍵的部分。它應該也是民主社會進步的關鍵動力。不管是小的團體、大的團體或組織,只有經過不斷的理性討論,才能生出解決問題的更好方案跟內容。其實我們要教授的民主法治的核心觀念並不會很艱難高深,重點在於老師如何用高明的教學技巧讓學生的學習能夠更深刻。這些教學技巧是老師的專業,通常是律師無法具備的。對教學專業的要求,相信也是各國的趨勢。
 
張澤平律師歷任:
法治教育向下扎根特別委員會 執行長
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 副主任

現任:
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 執行委員 / 活動推廣組副召集人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