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潔西小魚談隱私

本文出處:中央廣播電台 台灣之音 央廣部落格-純在主義
節目主持人:李正純
與談者:高榮志律師(民間司改會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講師)
文字整理: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籌備處

何謂「隱私」?

一、從一條小魚的故事說起

主持人(以下簡稱「主」):

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的「民主基礎系列」兒童版繪本教材,是要讓小朋友透過簡單易懂的方式發掘及分辨「問題?」。這次談的主題是「隱私」,我們先來說說「什麼是隱私」?簡單地描述「隱私」的背景故事。

高榮志(以下簡稱「高」):

「民主基礎系列」兒童版繪本的「隱私」這個主題,講的是一條「魚」的故事。先別說小朋友,在與隱私有關的課題上,就算是大人的世界裡,有時候談到這個問題時,都並不那麼容易理解,甚至從最基本的「什麼是隱私」來談,也許都很難講清楚。而法治教育繪本教材的特色就在於,無論是小朋友,或是要講故事給小朋友聽的爸爸媽媽也好,經由「自己」閱讀故事的過程,都可以慢慢的透過這些故事來瞭解與隱私有關的概念。

有一條小魚名字叫做「潔西」,這條小魚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可以跟「隱私」扯上關係呢?潔西是一條「很特別的魚」,我們必須看了繪本才能知道她究竟有什麼不一樣?透過圖畫我們可以發現,小魚潔西的紋路跟別的魚有點不一樣。除了外表,潔西究竟跟其他的魚兒還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呢?簡單的說,她喜歡「幻想」,是一條非常有創造力的小魚,所以她喜歡自己到處游來游去,有時候她會假扮成一隻海馬,然後學海馬一樣衝來衝去,有時候她又幻想自己是一條鯊魚…。

這時,旁邊的魚群會彼此討論:「潔西,她是不是有點怪怪的?」這讓潔西有點生氣:「你們幹嘛一直盯著我看?我想要自己演鯊魚、演海馬,這樣不行嗎?」另外,有一條叫做「莉莉」的魚此時發聲了,莉莉就比較像是姊姊或媽媽的角色,她告訴潔西:「潔西,妳不要生氣,大家對妳並沒有惡意。」潔西回答:「但是他們這樣一直看著我,我就沒有辦法好好的自己玩,我需要有一個『獨處』的空間,才能夠做充分的發揮。」莉莉又對說:「潔西,你還記得小魚的座右銘嗎?小魚的座右銘是『我們是魚群』,既然我們是魚群的話,那就表示我們『應該要生活在一起』,這就是我們的信念,魚兒們就是這樣生活的!」

事實上,這裡所說的「魚群」,正也代表著我們「人群」,因為人是社會的動物,就不可能離開社會離群索居,但「一個人」生活其實也是蠻重要的一件事,到底該怎麼辦呢?這是小魚潔西遇到的第一個問題。

二、潔西小魚與小蟲毛毛

潔西後來遇到了一條小海蟲叫做毛毛,當她第一次遇到毛毛的時候她很驚訝:「你是誰?你在這邊做什麼呢?」毛毛說:「我是一條小小蟲」。後來,毛毛跟潔西成為了志同道合的好朋友,因為他們兩個都喜歡自己一個人玩耍,比較不喜歡跟團體群居生活在一起。所以,當潔西把她跟魚群之間不愉快的事情告訴毛毛時,毛毛跟潔西講了一句話,他說:「我想妳需要一點『隱私』!」此時,潔西的小腦袋裡才開始意識到這個問題——什麼叫做「隱私」?這就是所謂的「權利意識」,當自己「意識」到問題的時候,才會去思考問題。當自己的權利意識尚未萌芽之前,很多人或許會像潔西一樣,總覺得哪裡有點不舒服,但不知道為什麼不舒服?哪裡不舒服?無法清楚的說出被侵犯的感覺,只能很簡單的說就是不舒服。在這個故事裡,毛毛扮演了一個很重要的角色,他點醒了潔西,接著潔西就開始去思考,這就是我們今天的主題:什麼是隱私?

三、不被任意觀察的隱私

主:的確,我們要知道「什麼是隱私」,才能夠去思考下一步,我該如何的去爭取我的「隱私」。從小魚潔西的故事看來,她難道真的沒有隱私嗎?大家聽了剛才的故事內容之後,可能覺得還好,影響隱私的部分並不嚴重。當一個人在那邊幻想,我在旁邊看,這樣的情況難道就是所謂「侵害隱私」嗎?所以,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先去界定「隱私的範圍」是什麼?

高:「侵害隱私」簡單來說就是,個人隱私中的某個部分被他人妨礙、限制甚至是侵害了!這個問題首先要談的就是「隱私的範圍」。

故事中將隱私的範圍簡單的分做三類,但是概念與概念之間並不是絕對互斥的,一個狀況裡有可能同時包含著兩類或者三類都有可能。第一類,我們稱做「觀察的隱私」,當一個人「不想被看到、不想被觀察到」時,這就是觀察的隱私。回到剛才的例子,潔西在自己玩的時候,她並不想被其他的小魚看到,這當然屬於隱私的範圍。大家可以試著回想,自己有沒有什麼時候是不想被看到的?例如,上廁所的時候、洗澡的時候,有些女孩子在梳裝打扮的時候也不想被看到。包括我自己在做一些不雅的動作時也不想被別人看到,例如,當我把腳放在桌上的時候,雖然我覺得很舒服,但其實這樣是相當不禮貌的行為,所以我不想被任何人看到,或者即使我做的這件事情沒有什麼不雅,但我就是不想被看到,以上都是屬於「觀察的隱私」,也正是潔西遇到的問題。

或許有人會問:「隱私」和「隱私權」之間的差別是什麼?這個我們在後面會提到,雖然每個人都擁有「隱私」,但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有「權利」去對別人主張「你不要來妨礙的我隱私」,這是「隱私權」的概念範疇,兩者間還是有相當程度的差異。

主:我們方才談到的,例如,在家裡看電視時,我可以自己一個人看,也許家人也會來跟我一起看,我不能去排除他們來跟我分享電視的權利。此外,近來社會上常常發生一種情況,八卦雜誌的狗仔隊會直接對名人說:「你是公眾人物,我為什麼不能拍?」相對而言,名人會覺得為什麼你可以來拍我?這兩者之間的範圍究竟該如何界定?可能記者有他「採訪的權利」,或者「大眾有知的權利」,而我個人有「不被採訪的權利」,當權利衝突的時候,又該怎麼處理?

高:每個人對於想要「保有隱私」的理由或許都不太一樣,或者也可能不一定有理由。例如,我喜歡一個人畫畫,因為我需要提高專注力,下筆時不想被打擾,或者我就是喜歡一個人玩電動玩具,又例如在上網時我喜歡一個人,在網路上聊天或用MSN的時候,我不想被別人看到。簡單來說,就是只要當「我想要一個人,不想要被其他任何一個人看到」的時候,就是觀察上的隱私範圍。主持人提到狗仔隊的問題,狗仔們總是喜歡偷拍名人不想被看到的事情,例如,進出什麼地方等,套用我們剛剛所談的理論來看,那些名人是有「隱私」的,這的確是他的隱私,但他的「隱私權」跟其他的權利之間有沒有衝突?如何衡量?這我們後面會再討論。

四、保有個人資訊的隱私

主:我們剛才談到「觀察上的隱私」,那麼,另外兩種隱私又是什麼呢?

高:第二種的隱私類型,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遇到,就是「資訊上的隱私」。只要是跟自己個人相關的訊息,不想被別人揭露的,包括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是否結婚…等,這些都是屬於「資訊上」的隱私範圍。其中,最明顯的例子像是日記,別人不應該偷看他人心裡面的秘密;還有個人的病歷也是。過去曾經發生在地方縣市長選舉時,A陣營把B陣營候選人的病歷內容拿出來公諸於世,這顯然也是一個很核心的隱私;再來,例如報稅的薪水單也是。此外,小朋友是不是也擁有「資訊上的隱私」呢?譬如小朋友的考試成績是不是?某個程度上來講是小朋友的資訊隱私。我們可以回想一下,在我們以前唸國小時,每次考試後是有排名次的,每一個人的名次與成績似乎理所當然的被公布在教室的公佈欄上,我們都可以知道班上任何一個人的成績及名次。但是,現在的國小已經不排名次、公布姓名成績了,這就是一種尊重小朋友隱私的做法,當然也有「成績不是一切」的教育目的意涵其中。

主:孩子能不能對家長說:「爸爸,你不要看我的成績單,因為這是我的隱私」?

高:我的確聽某些父母親有這樣分享。一位父親告訴我,他說他為了要給孩子自己的空間,因此不主動拆閱孩子的成績通知單。但是,年齡大一點的小朋友和小一點的小朋友,他需要保有隱私的程度和需求是不一樣的,我認為父母親應該要意識到這一點,先以「尊重他」的方式,再讓孩子決定自己要不要拿出來。從小到大,我們每一個人對於隱私的需求絕對都不同,家長可能要先考量家中孩子對於隱私的需求程度如何,第二再依照他的年紀不同,他的需求不一樣的時候,家長的回應也要相對產生差異。我曾經聽過一位父親的分享,他跟他家念國中的小朋友立了一個「約定」:你的功課部分你必須自己負責,證明你已經長大了,所以,你國中三年的成績爸爸都不會干涉你,也不問你考了第幾名,只要你自己認為有對自己負責就好。

這個「約定」的背後也有一個教育目的,就是尊重孩子個人的獨立與成長。其實「保有隱私」背後的意義也是一樣,希望每一個人做為一個個體,在獨立成長的時候,能夠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能夠對自己的未來有規劃、有創造力。

主:您剛剛舉的例子讓我想起自己高中的時候,在國中之前,我都會將成績單拿回家給父母看,但是上了高中之後,我就不太願意了。不太願意的原因可能是,我在就學期間有自己的學習規劃,如何規劃、安排自己參加大學聯考的腳步,有階段性的讀書目標,所以某一次考試我知道並沒有盡全力,那是因為我沒有把目標放在這裡,當然成績一定不理想,但卻又很怕讓父母親看到後,他們會單純以為我不認真、不用功,結果對我施加更大的壓力,所以我當時才不希望把成績單拿出來,其實,這也是一種「資訊上的隱私」,可以讓自己過的比較自在。

高:像剛才提到的日記,或是小朋友的聯絡簿,在現代的社會當中,父母親看日記、聯絡簿似乎是「理所當然」,但是小朋友在尚未意識到這些問題、仍欠缺「權利意識」的時候,家長也可能覺得這件事沒關係、沒什麼。但是,隨著孩子年紀逐漸增長,他在與其他人的互動中產生學習,會慢慢的意識到許多與隱私有關的問題,所以父母親必須思考的是:我有沒有「意識」到其實「小朋友已經意識到」的這個問題?因此當家長在「看」的時候,就不會是那麼理所當然的了。

在家庭裡生活裡,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當小朋友把房間門關起來的時候,而爸媽直接開門進去,就不是那麼的理所當然。也許最後我們在利益衡量後,還是覺得父母親可能「有時候」可以這樣做,但有時候你應該想一想,是不是不要這樣做比較好?或許敲敲門是一種比較尊重的做法。所以,小魚潔西的故事有時候講的並不只是小魚群,有時候也在暗喻父母親的角色。每個人都會常常面臨「是否侵犯他人隱私、是否讓他人保有隱私」的判斷,我要不要去「看」小魚潔西在做什麼事?其實就是正在做一個「隱私」的考量。

五、秘密行為、行動上的隱私

主:所以,法治教育並不只是在教導小朋友或學生,事實上,同時也提供了成年人去瞭解法治教育各主題的真實意涵的管道。剛才,我們先談了「觀察上的隱私」,以及「資訊上的隱私」,那麼第三種隱私的類型又是什麼呢?

高:第三種隱私稱做「行為上的隱私」,意思就是你想要做什麼就可以做什麼,不受他人拘束,而且可以跟其他的人一起來做。例如,小朋友最常發生的狀況,有幾個人是好朋友,某一天可能會相約一起去做什麼事情,像是一起去「秘密基地」,而這個「秘密」是這個團體之間不想跟其他人分享的,這就是行為上的隱私。或是朋友之間很常會說「不要跟別人說」我們兩個人今天要去哪裡玩,因為跟別人講就有人要跟很討厭,我們也因此會玩得不開心,這也是行為上的隱私。我剛講的三類的隱私並不是絕對單獨存在的,很多的情況都可能是綜合了觀察上、資訊上以及行為上的隱私狀況。

六、小朋友常遇到的隱私問題

主:這些隱私的內容,若以小朋友會遇到的狀況來說,哪些會比較多呢?

高:還是要以小朋友的實際年齡來決定,因為年紀越小的小朋友需要父母親越多的照顧,所以父母親對小朋友的活動「視線」可能就會無所不在;但當小朋友年齡越來越大,他對於觀察上隱私的需求會比較高,小朋友有時候會希望他可以自己一個人在房間,會希望爸爸媽媽不要一直來跟我講話,不要一直來吵我、嘮叨,或不要一直看著我在做什麼。

有學校老師曾經告訴我,小朋友從國小五、六年級到國中的這段期間,我們多稱做叛逆期時期,其實是一種負面的說法,正面的說法應該是「他慢慢的意識到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了」,這也是自我成長一個必然的過程,因此在此時,父母親也必須要思考,小朋友對於獨立個體的意識,是不是會更有助於他以後的成長?所以,我認為父母親適度的放手,多給他一點空間,一點隱私的空間,或是多給他一些創造的空間。

主:因此對於保有隱私的需求可能存在不同的年紀,權利內涵也不太一樣囉?可能在很小的時候,他毫無隱私可言,根本沒有什麼意識,換尿布、餵奶、洗澡等等,完全受大人擺佈;當他自己有了自己的思想後,我們則應該要適當的去尊重他的想法。但假設小朋友認為有沒有隱私都無所謂呢?這是否相當程度表示說,他放棄了他的隱私?是不是就沒有侵犯的問題了?

高:父母可以去回想,小時候幫孩子洗澡,大概到什麼年紀之後小朋友就會想要自己洗澡,不想讓你幫他洗澡了?此時,他就慢慢變成一個獨立的個體。隱私是一件跟個人感受非常相關,涉及「個人觀感」的問題。我自己覺得有就是有,我覺得沒有就是沒有,譬如我們去百貨公司會遇到發問卷的人,或去餐廳用餐時,餐廳希望顧客留下一些資料,當遇到這些事,你會不會覺得這侵犯到你的隱私?或是,我就是不想讓這個資訊讓你知道。有人覺得沒什麼關係,有人就不太願意,就算是成年人,也都會有很大程度的差異。

七、隱私與同意

主:另外,我還有一個問題,隱私的範圍可不可以經由雙方的「同意」而做適度的放寬呢?比方說,我答應你可以隨時看我的日記,這是不是就沒有「侵犯隱私」的問題?或者是,基於工作上的需求,我可以隨時拿你工作上的日誌來看,這就沒有隱私的問題了嗎?

高:我剛剛其實先把「隱私」與「隱私權」兩者做出一點區隔,因為我的目的在於,這其實還是屬於個人隱私的範圍,例如,日記還是我的隱私,但是你能不能拿來看?你不能拿來看就表示你沒有這個權利,如果你可以看的話就是代表你有這個權利,或者我願意把權利放棄,而讓你來看。隱私很特別的地方是,如果「雙方同意」的話,其實就不會延伸出侵犯隱私的情況,這是一個「同意」的問題。在個人其他很多權利上,也有一些是只要同意就不會產生侵害,隱私剛好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

主:會不會發生有些同意反而放得太寬的問題?例如,放棄隱私的人,他雖然搞不清楚,但被人半哄半騙之下,人家說沒有關係啊,這些放棄了都無所謂、沒有影響,導致他放棄了保有隱私的權利因而受損害。

高:法律上在討論「探求當事人真意」的概念,當事人真正的意思到底是什麼?這時候就有得吵了,因為我的真意不是這樣啊?!你以為我說的是這樣,但我心裡面的意思並不是這樣,我講出來的話並沒有那個意思,是由於溝通上發生了落差。

主:關於隱私,可以討論的細節還蠻多的,後面我們要討論「人們對於隱私的感受有什麼樣的差異?」,也許你覺得是隱私的事情,而我卻覺得不是,或是「我怎麼會覺得我自己是需要隱私的?」「保有隱私有沒有過度?」都將會有更深刻的探討。其實隱私的範圍是可以很廣的,只要是你自己不想讓人知道的,大概都可以算是隱私的範圍。

隱私的感受因人而異,尊重隱私就是尊重差異!

一、每個人對隱私的感受,不見得會完全一樣
主:隱私的範圍是非常廣的,其實有很多事物都是屬於「隱私」的,但卻是很多人不知道的。不過,每個人對於「什麼是隱私」的認知,是有很大差異。也許你覺得某件事是「屬於隱私」的事項,而我卻可能覺得不是。舉例來說,在印名片的時候,有很多人不希望把自己的行動電話號碼印在名片上,覺得這是個人的隱私資料,認為若是工作上的聯繫,使用公司的電話聯絡就好;但又可能有很多人認為自己做的是服務業,因此希望客戶能二十四小時、隨時隨地都可以找到自己,所以覺得手機號碼根本不算是隱私,而願意印在名片上,這是一種認知上的差異。我們不妨從繪本一隻小魚的故事來看,人們對於與「隱私」有關的事項,到底為什麼會有認知上的差異?

高:小魚「潔西」和她的毛毛蟲朋友「毛毛」個性都是比較特別的,比起其他的小魚和毛毛蟲,他們兩個更需要有「獨處」的時間、更需要有自己的空間。而在現代社會裡有這種需求,並會表現出自己有這樣需求的人可能會越來越多,因為以前受到傳統社會的約制,可能比較不被容許有這樣的需求。在繪本裡,毛毛跟潔西講了他的成長的故事,毛毛從小是在一個罐子裡長大,而這個罐子擠了很多隻毛毛蟲的,大家就這樣生活在一起,毛毛有一個哥哥叫做大毛,大毛很喜歡在很擠的地方生活。大家如果閱讀「小魚潔西」的繪本,就可以看到很多隻毛毛蟲在罐子裡擠來擠去的樣子,而圖片中大毛的表情是很開心的,但是毛毛的表情就很痛苦。

大家可以回想自己的成長過程,就會有這種體會,有的人在大家庭裡成長,周遭就有很多叔叔、伯伯、阿姨的親戚們一起生活。而有些家庭的人口很簡單,可能只有兩三個人;有的人喜歡很多人、熱鬧,有的人卻很害怕有這麼多人、而比較喜歡清靜。在這裡故事其實是要告訴我們,雖然大毛和毛毛是親兄弟,也在同一個空間(同一個罐子)裡面成長,但是兩個人的反應和想法是完全不一樣的。這同時也說明,即使是在很擁擠的大家庭裡成長的兄弟兩個人,還是可能會有截然不同的需求與感受。那麼,這是什麼原因呢?我們等一下會談。

毛毛跟潔西說,他的哥哥大毛很喜歡在那個環境生活,但是毛毛卻一直想要趕快離開那個地方,他就是喜歡一個人過日子,可以到處飄來飄去,也沒有人來打擾,這樣他才覺得愉快。這時潔西發現她跟毛毛對於很多事都有相同想法,潔西也回想魚群裡其他的小魚,他們的想法都和潔西不一樣。尤其是我們之前有提到的「莉莉」,她是魚群裡的老大姐,潔西講到她的經驗,有一次有條鯊魚來襲,莉莉就叫大家趕快躲起來,莉莉認為小魚們就是要聚集在一起才安全。但是,潔西就覺得很奇怪,除了安全原因之外,小魚們其實本來就很喜歡集體行動,但是她卻沒有辦法理解為什麼一定要聚集在一起?而且每次潔西獨自出去,回到魚群裡時,其他的小魚們就會把她圍起來問:妳是不是又跑到秘密基地去了?妳到底做了什麼?為什麼不能帶我們一起去?這時的潔西都會覺得很難受,她不懂為什麼小魚們要問這麼多的問題。

這裡面出現了幾個人物:潔西、毛毛、大毛、莉莉和其他的魚群,這五種人其實剛好代表了社會中的五種角色,而透過故事,我們可以知道,每一種人對隱私的感受都不一樣。同時,這個教材的特色也在這裡表現出來,當爸爸媽媽把潔西的故事講給小朋友聽,而小朋友對故事和其中的人物有一定程度的熟悉和掌握後,就會逐漸的理解到,周遭的某個人可能是潔西、自己就是魚群,或自己是毛毛、其他的兄弟姊妹就是大毛,因此小朋友慢慢的就能夠在實際生活裡去運用,並體會到每個人想法可能會有不同。

二、立場不同,觀點也會不同
 

主:或者在不同的情況中,就可能會有不同的角色扮演,也許在這個時候自己是莉莉,可是在下一個狀況裡,又變成毛毛了,每個人可能都會變,而且有些時候是與自己隱私有關的問題,有時候可能是與別人隱私有關的問題。

高:例如今天我是一個爸爸的立場,那跟小朋友相處的時候,爸爸可能就會比較像莉莉,為了安全的考量,會認為應該要像魚群一樣,大家聚集在一起;又如果是跟太太在爭執的時候,可能就變成了潔西,便會覺得:「不可以干涉我那麼多啊!這是我自己的空間和隱私。」不過,每個人對隱私的認知會有差異,除了是在不同的情況裡,其實原因很多,當然每個原因可能不一而足,不過也不外乎,每個人成長的經驗、特殊的經驗,不論是很好的、或是很不愉快的經驗,包括整個家族的背景等等,幾乎都是有關係。

三、尊重隱私就是尊重差異性

主:那當我們面對與隱私有關的議題時,是不是很難說誰一定對,或誰一定錯呢?

高:因為隱私是「個人」、「主觀」的東西,因此「隱私」講的就是一個「差異」。這部分其實就是我們這個社會蠻需要的認知。以前我們的社會、大環境要求每個人是同質性較高的行為表現或教育,把每個人訓練成一樣的,所以去看以前學校的學生,每個人是穿相同的制服、剪一樣的頭髮、戴一樣的帽子、背一樣的書包…等。但現在則是重視差異,希望每個人可以依據自己的個性、特質來成長,以發展出創造力的時代。

主:如果以學校來說,如果我是老師,當小朋友就一件事情有很多不同的想法時,其實老師很不好管理。或是有很多個小孩的家庭,每個小孩對於隱私感受不一樣的時候,父母親也會很辛苦。例如,這個小孩覺得他的日記是可以給老師或父母看,但是另一個小孩卻可能認為不可以給任何人看。那老師或父母在面對這個小孩時,要採取一個做法,而面對另一個小孩時,又是另一種做法,這真的很不容易。

高:你剛剛舉出關於日記的例子,其實比較常發生在老師跟小朋友之間的角色上,像「聯絡簿」也可能會發生與隱私有關的問題。這個教材在課程中會不斷的提醒我們(教學者),在跟小朋友講「隱私」的時候必須要特別注意、並提醒小朋友:要小心,不要真的把需要保密的事情講出來。例如,老師在學校上課的時候,可能會問小朋友有什麼隱私的問題時,應該要特別注意不要讓小朋友不要把他們家裡或父母真正的隱私講出來,因為一講出來就與隱私這項課程的目地相衝突了,這可以讓我們或老師們做一些參考。

當老師把寫日記做為作業的時候,由於這個日記本是老師要改的,而日記的目的可能只是練習作文或讓小朋友去紀錄一天的生活,因此這時候可以提醒小朋友,有很隱密或需要保密的事情不需要寫在日記上,或教導小朋友想像一下,這些事情是不是爸爸、媽媽、親人、朋友希不希望你把這個秘密告訴老師?如果他不希望的話,你就應該替他保守這個秘密,而不應該把他寫出來;但是有的時候應該要寫出來,例如,基於一些安全上的原因。因此這時候寫日記本身、看與不看、寫與不寫,就不會是隱私的問題,反而在這個過程當中,是一個「隱私的教育」。

四、尊重差異性就是多元社會所不可或缺的寬容

主:為什麼每個人對於隱私的感受會有這麼大的差異?這可能跟每個人在不同的狀況裡,角色可能就不一樣,對於同一的事情就可能會有不同的判斷,他是當事人或他是旁觀者,可能就會有不同的想法。我們也談到可能因為教育或生長的背景,可能就會影響到對於隱私的感受。因為每個人的感受不一樣,可能就會用不同的方式來保護、或保持自己的隱私。

高:正因為每個人對於隱私的感受都不一樣,所以這裡要強調的重點在於,每個人要去認識、承認、瞭解這些不一樣,才有辦法去學習「尊重」。我們平常不斷強調的多元、寬容、溝通、尊重、同理心,這些前提都是因為「有差異」,也是在認識「你和我是不一樣的」,而且常常是不一樣的。如果每個人都一樣的話,就會很好溝通,因為標準都一樣,很容易就可以達成一致的共識。但是,現實生活中並不是如此。

我們傳統的教育,可能會覺得「不一樣」就是不太好,但是實際的來看,每個人的差異點遠比共通點要來的多。所以,我們不如反過來想,就是把原則變例外,例外變原則。其實,原則上每個人是不一樣的,如果有一樣的話,反而是例外的情形。所以當承認了你跟我是不一樣的、小朋友跟父母親是不一樣的,那不只是角色不一樣,包括想法、經歷都會不一樣,對於權力、或隱私的感受都是不一樣的,然後再來談問題會更有意義。

主:因為每個人對於隱私的看法有很大的差異,有時候可能你會想保護你的隱私,可是也許我會覺得說這個根本不屬於你的隱私,所以我想要知道。例如,今天孩子從外面帶了一樣東西回家,這時候父母親可能覺得這個東西來路不明,希望孩子能交代這樣東西怎麼來的,可是孩子可能會覺得這是他的隱私而不想講,若是碰到像這種狀況的時候,該怎麼辦呢?

高:這的確是我們常常遇到的困擾,小朋友覺得有自己的隱私,可是父母親認為不行,當然小朋友一定有小朋友自己的理由,而父母親也有父母親的理由,因此我們在推展的「法治教育」不只談概念,更要談的就是一個「思考」、「討論」的方法,法律要解決的其實都是這種問題。權力或資源分配上產生衝突的,你有你的理由、立場、想法,我也有我的,大家拿出來共同討論,所以法治教育要教導的是我們「要怎麼談(討論)」,然後「應該怎麼分」、「怎麼做一個決定」。

 五、了解、並試著去接受「差異」才是一種常態

主:是不是讓大家都能取得一致性的想法?我們來界定好什麼是屬於你的隱私?什麼是不屬於你的隱私?

高:最理想的狀況當然是我們可以討論出一個共識。但是,事實上常常不一定有交集,或是討論的時候會有爭執,這也是我剛剛說的,我們要去承認這是一個常態,這本來就是民主制度下的一個常態。如果我們希望採取的方式是「溝通」而不是「拳頭」,也真的想要建立一個理性的討論空間的話,就必須接受這個事實,我們的想法不一樣、立場不一樣而會有爭執,是一個正常的狀況。這可以同時反映到我們的生活,例如,有很多人其實「不會」開會,在會議中會很害怕衝突,覺得應該以和為貴,因此很多時候沒有將問題討論得很精確,就是因為我們沒有去接受「不一樣」,再加上對於問題的思考能力不夠,如果在會議討論裡可以先把問題釐清,並且承認彼此有差異的情況下再來談,其實不必要的爭執就會少很多。

主:所以剛剛提的想要求得一致的標準或看法,確實是不容易,尤其是在大家都覺得自己想的是對的時候,所以我們看到很多案例,需要有第三者來仲裁,看看到底是誰的看法是比較對的,也許你覺得這是你的隱私,或不是你的隱私,到底是我侵犯你,或你保護的是對的。

高:而且具體的情況也會很不一樣。以日記為例,放在不同的脈絡下都會不一樣。如果日記是小朋友自己寫的,老師都沒有先說會看小朋友的日記,如果老師突然就問說:「小朋友你們有沒有人寫日記?」,小朋友們也許會很天真,三十個小朋友裡面可能就有十個人舉手,那如果老師再說「老師為了你們好,你們把日記拿出來好不好?」,小朋友就說「好!」,然後就把日記拿出來給老師看,或許老師會認為這是為了小朋友好,老師的想法可能沒有惡意,但這還是一個侵犯小朋友隱私的行為。一樣是「看日記」的行為,但在這個脈絡下,意義又不一樣。老師規定每個小朋友都要寫日記,並且先說明這個日記是老師會改、會看的,所以應該要注意有一些可能是可以寫或不能寫的事情,或許小朋友還沒有能力判斷,這是最麻煩的地方,他不知道什麼該寫或不該寫,這就是一個機會教育了。因為小朋友很難做抽象的思考,老師就可以舉一些例子,像是爸爸媽媽吵架、爸爸媽媽在哪裡工作…等,這種事情可能不用寫沒有關係,只要寫小朋友自己的生活狀況就可以了,例如小朋友自己最近在學校有沒有什麼困擾的事情,類似這些是老師基於教育責任應該要去關心的。

主:像我就很怕我女兒寫關於我的事情。她前幾天寫了她和妹妹吵架的事情,寫得還真的蠻仔細的,包括為什麼吵架的原因,還有吵完架之後她的想法是什麼。這也透露出來,當你做這件事情的時候,你也許認為只有和你有關係,但是當這一旦被揭露的時候,其實是可能會影響到別人、第三者的隱私,所以這時候我們就必須要瞭解到,每個人對很多事情的看法都是不一樣的。

高:如果每個人可以意識到「差異點」,當在涉及到「別人」的事物時,就會有更多思考,因為在涉及自己的時候,你自己同意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涉及到別人的時候,就要去想「他會怎麼想」。

主:當我們都知道了「差異」是每個人都會存在的,那麼我們在做任何事情、或看任何事情的時候,就會比較容易在對方的立場去想一想,也是我們一般講的「同理心」,去想「如果我是你,我會樂意於這樣子嗎?」,或即使我是你,雖然我樂意接受,但其實別人不見得這麼認為。可以從對方過往的經歷,或過去曾遭受的一些經驗來看,他可能會對這件事情特別敏感,如何如何的,那我們做任何事情就要特別小心。我想今天我們瞭解了,為什麼「人」對同樣一件事情會有不同的想法,當然,這可能是有很多種狀況,可能是角色不一樣、經驗不一樣、成長背景不一樣、所受教育不一樣…等,都可能會造成每個人對於隱私有這麼大不同的感受差異。

我們如何看待隱私的衝突?

一、想要保有隱私的時侯,要考量益處與代價

主:之前談過了是什麼隱私,也討論了為什麼不同的人即使是面臨同樣一件事情,對於與隱私有關的事項也會有認知的差距。接著,來談談「如何界定隱私的範圍」?當每個人對於隱私的想法有差異時,也許你想保護你的隱私,但是我可能認為這不是屬於你的隱私範圍,那麼到底該怎麼來做判斷呢?或若真的發生爭執時,又該怎麼去做一個合適的評斷?而「小魚潔西」的故事裡,又發生了什麼狀況?

高:我們在前面的故事曾說到小魚潔西很喜歡自己的秘密基地-一個沒有人知道的小山洞,這個「沒有人知道的山洞」就是「隱私」的概念。就像我們常聽到的一句話「我恨不得找個洞躲起來」,也就是想一個人獨處、不要跟別人接觸,也不希望被別人看到。潔西覺得躲在洞裡很開心,可以自己想玩什麼遊戲就玩什麼。例如,假裝自己是劍魚,或者是把山洞想像成皇宮、把自己打扮成女王的遊戲。這個秘密,她只告訴毛毛,但是在剛開始的時候,潔西對於要不要把毛毛帶到山洞裡,她其實是很掙扎、很猶豫的。因為她喜歡自己獨處,她很需要擁有自己的空間。潔西一直都是自己去秘密基地玩,毛毛曾經要求潔西也帶他一起去,可是被拒絕了。不過,毛毛的要求也讓潔西產生了不一樣的想法:「我自己玩的時候可能很開心,但是如果不帶毛毛來的話,可能會失去這個朋友。」所以,潔西便開始思考:「我到底要帶毛毛來?還是不要呢?」這讓她很困擾。潔西自己在山洞裡待久了之後,也漸漸覺得無聊,此時她突然發覺:「我不一定要一個人玩,也可以帶毛毛來玩!」所以,就邀請了毛毛一起到秘密基地,兩個人在洞裡面玩得比以前更開心,潔西自己本來只能跟海草玩比劍遊戲,但是有毛毛之後,遊戲就更刺激、更好玩了。

接著,毛毛在離開山洞的時候,看到附近有一條鬼鬼祟祟的大鰻魚,讓毛毛很擔心,這條鰻魚不知道是好人還是壞人,他猶豫的想:「是不是該去找其他人來幫忙?」但是,潔西曾經要求過他,不可以把這個山洞的秘密告訴其他人。毛毛陷入困境、不知道該怎麼辦?而當他回去問潔西關於鰻魚的事情的時候:「妳有看到那條鰻魚嗎?我覺得他很危險耶!」潔西卻回答說:「我才不擔心呢!」因為潔西覺得自己在玩劍魚遊戲的時候很厲害,即使鰻魚要進到洞裡,潔西也覺得自己可以對付他,但是毛毛認為「那只是遊戲而已。」他知道不能讓潔西一個人留下來,可是他也無法在山洞裡陪潔西一整天,因為毛毛還有工作要做,但又不能把山洞的位置告訴別人,毛毛面臨了一個困難的問題。還好到最後鰻魚自己過來介紹自己的名字叫做大莫,他沒有惡意,只是想一起玩,故事的結局是三個人成為好朋友一起在洞裡面玩。不過故事在最後的設計裡並沒有直接告訴讀者「到底毛毛該怎麼辦?」

這其實是要說明當我們在考量「要」或「不要」保有隱私的時候,常常都會遇到困難,保有這個隱私,可能會有一些益處,也可能必須付出一些代價,有得就有失、有失就有得,怎麼在得失之間作衡量,是故事在結尾處所要表達的重點。

二、如何知道自己需要隱私?

主:這個故事到最後圓滿的結局,其實也是要讓孩子可以自己去思考,面臨到這樣的狀況的時候,是有很多種不同的選擇。當然每種選擇到最後的發展,都會有不同的結果,只是當決定選擇某種方式之前,要衡量是不是會造成其他的人不高興啦、或是其他的影響等等。

前面談到隱私的時候,一直強調的是,對於隱私的認知,會隨著年齡的增長,或是遇到越來越多事情的時候,每個人的看法就會慢慢的不一樣。面對小孩子的時候,可能每到達某一個階段,大人們則必須適度的調整,讓孩子保有更多自己的隱私。以小學生而言,他們通常在什麼情況下會瞭解自己是越來越需要隱私的?是經由同學的影響?還是經由法治教育課程知道?如果沒有法治教育課程的話,他們通常都怎麼知道自己是需要保有這麼多隱私的?

高:可以回想自己的成長過程,在面對某些與隱私有關的事情,有時候會有「不太舒服」的感覺,這就是需要隱私的時候了。

三、面對隱私問題的衝突時,該怎麼辦?

主:我覺得在以前學生時代的時候,好像沒什麼自己的隱私可言。同學寄到家裡的信,媽媽可以打開來看,媽媽也可以隨意的進去自己的房間,當時可能還覺得理所當然。

高:但是在那時候,其實我們或多或少會有心裡不舒服的感覺。例如,你在房間正在做一些事情的時候,媽媽突然開門,你會嚇一跳,或是說雖然你沒有在做什麼,但是媽媽就是每半個小時來看一下,那你就會覺得不太舒服、好像被監視的感覺。在小魚潔西故事裡,描述的就是在考量要不要保有隱私的時候產生了「衝突」,而有沒有能力可以去「分辨」保有隱私的益處和代價,也是法治教育的重點。例如,我們剛剛說到潔西在面臨要不要把秘密基地告訴毛毛的時候,她其實是陷入一個掙扎,她有點想,但是又不太願意,如果她不把這個秘密跟毛毛分享的話,她可能會失去一個朋友;而另一方面,她自己獨自在山洞裡,也可能覺得不好玩。小朋友也會有類似的問題。我今天有一個秘密基地,或我正考慮要不要把一個秘密告訴別人時,常常會聽到:「如果是朋友,你就應該跟我講,不然我們就絕交。」

這就是陷入了「該怎麼做決定」的兩難,要去考量「我要跟朋友講」的「益處」跟「代價」是什麼。我們也常常聽到說「我就只有告訴你喔,你不可以再告訴別人。」這就是毛毛遇到的困難:「潔西要我不能把這個秘密基地告訴任何人。」但是,他覺得山洞外面有一條很詭異的大鰻魚,那他到底要不要去搬救兵呢?要不要去告訴其他人呢?他如果講的話,可能會失去潔西這個朋友,或潔西可能會生氣,而以後也沒有秘密基地了,他如果不講的話,又擔心潔西發生危險,那這時候該怎麼辦?所以,潔西和毛毛都遇到一個是否要保有隱私、保持秘密的「決定」的問題。

四、隱私的界線應如何劃定?

主:其實毛毛是善意的去做這些考慮,但是也許到最後他真的講了,潔西也真的會不高興,或是他真的沒講,而讓潔西發生危險,也都不會開心,這些可能性都存在的。

高:潔西和毛毛發生的事情雖然是一個故事,而每一個人具體的生活情況都不一樣,但我們可以也必須依照生活中的情況去考量。剛剛提到媽媽隨意打開小孩子房間門的例子,如果小孩子是潔西的角色,就要跟媽媽說「我需要一個空間」,但是媽媽會講說「我基於你的安全,我也有責任要進到房間看看。」那這時候媽媽和孩子之間要怎麼樣去「訂立」那個界限,也就是隱私的範圍,這才是重點。

要去訂立「隱私」的界限的方式是很多的,比較常見的情況是「零和」的想法,也就是全有或全無。可是,事實上這是可以有彈性或創意的,不一定只能一分為二,像是說「我不管啦,爸媽從此之後就是不能進我的房間,不管什麼時候!」或是「我不管你啦,我就是要進你的房間,我是你的爸媽,我就是有資格管你。」這種如戲劇般常見的對白,我們是比較不希望在自己的生活中,發生這樣的情況。因為連續劇需要張力,需要把劇情弄得很絕對、很衝突,那事實上在法治教育裡、在法律裡,其實更常常不是像連續劇劇情,而且這樣的方式通常也不是最好的,採取極端的手段多都不是最好的手段。

所以,在「進房間」的這樣的例子裡,父母和小朋友可能可以有一個約定,例如「在我同意的時候可以進來」,或者是「進房間前要先敲門」,或是「在某個我想獨處的時間,像是晚上八點到十點,媽媽不要進來房間,而十點之後,媽媽可以進來看看我是不是在睡覺了,或我們也以在這時候聊一下天。」類似這樣的方式,都是我覺得比較折衷、妥善的方式,讓大家都能接受。因為你把你的利和弊做一個全部的考量,我把我的利和弊也做一個全部的考量,你有你提出來的理由,我也有的理由,在思考的時候,能夠考量到最全面的你和我各自的想法和需求,這是最好的決定。 

五、名人的隱私與記者的報導界限

主:這也是告訴我們,隱私不是絕對的,各人要做到什麼程度、或要保護到什麼程度,或對別人可以要求到什麼程度,都是需要做很好的互動、適當的界定。不過,另外有些事情可能要訴諸到公平的,可能不是兩個人講好就算了的,也許有一些事情是牽涉到社會上的現象,或國家跟人民之間,它也有一些需要釐清的部分。

每個人當然都覺得自己要擁有隱私,或很多事情上面大家都覺得說這個隱私是需要被保護的,但是這個界限是在哪裡?前面有討論到有時候是兩方面可以協調出來的,比方說父母親和孩子之間有關於隱私的問題,可以透過溝通,就比較不會產生什麼衝突。我們在之前有提到一個例子,有一些媒體去報導所謂「名人」的一些隱私的時候,名人們會認為「這是我的隱私」,但是他是不是有這個權利去讓人家不去報導他的隱私,那這個界定在目前的法律規範或社會規範下,是不是已經夠清楚了呢?

高:我們現在常看到狗仔隊去偷拍某個名人一些不想讓大眾知道的事情,然後就直接在媒體上播出,將名人的隱私曝光。我國對於隱私權,除了民法之外,也有以刑法來規範,例如毀謗罪、侮辱罪的規定,其實這樣的保護是比較強的。不過,由於司法的特質是屬於「救濟」的作用,它是事後的救濟或補償的管道,所以沒辦法像「行政權」,在事前就可以去限制它。有人可能會說「為什麼不在一開始時就去做限制?」這在立法考量上當然有一定的理由。原則上,國家是不能夠對人民做「事前限制」,就是在人民(或媒體)還沒做的時候,就去阻止他說不能做、不能拍,因為我們也很害怕國家對於媒體的箝制和干涉,這是一種國家對人民的掌控,所以事前限制是很難的。也由於國家做事前限制被認為是很不好的,所以只能透過司法,做事後的規範,根據不同案例,來界定個案是不是有問題、是否逾越了規範,然後在刑事上給予懲罰、在民事上賠償,因此可能會覺得對於名人們的隱私權的保護不是很周到。

不過,我們進一步來想,假設我今天是一個記者,就算我之後會被告、要賠錢或坐牢,都在所不惜要去偷拍的原因是什麼?這時候就需要去考量其背後的利弊。大概離不開兩個原因,一是假設記者不拍,媒體的長官可能會給壓力、明天沒工作,那為了生存,只好去做;另外就是,拍了之後,可以獲得很好的一個市場價值之類的,那名人們的隱私當然就會受到比較大的侵犯。因此,如果要針對事前或事情正在進行中去約制,有一個比較合理的限制的話,應該是在「媒體自律」本身。也就是說,我們是希望媒體本身去約束自己。例如,在一個集體的壓力下,假設有十家電視台,共同訂出一個標準,符合社會大眾對於保護隱私權的期待,就像訂立一個公約一樣,這時如果有媒體(或記者)膽敢違反侵犯名人隱私的規定,或是做了太過份的行為,例如,造假,那就依公約給予該媒體制裁或開除該記者,甚至整個新聞業大家都不能錄用這種人等等,這種公約的強制性就很強,比起法律來說是更好的。畢竟由法律或國家對很多事做事前禁止並不一定是最好的,但是只有事後補償的話,又覺得太慢,或者說好像有點緩不濟急,這是法律的兩難。

六、隱私的概念就是自由權

主:剛剛我們是認為國家對於很多與人民有關的領域裡,是盡量不要干涉比較好,其實在不那麼民主的國家裡,人民的隱私往往是直接被國家剝奪,被政府機器給掌控了,這應該是我們要努力去打破的。

高:喬治.歐維爾(George Orwell)寫了一本很有名的小說《1984》,書中描述的「老大哥」(Big Brother)代表著一個非常想掌控人民的國家,就像我國以前也有秘密警察對人民非常密切監視的一個機構,人們的生活是無所不在的被國家監視著,這樣人民的隱私權比較低,國家控管比較強的狀況,就像在白色恐怖的時期,國家對於人民的思想要控制、言論也要控制、行為也要控制,那當然人民能夠享有的自由度就很低。隱私權的概念要談就是一個「自由權」,它是一個很廣泛的自由權,只是我們的憲法或法律中,雖沒有直接提到隱私權,不過現在已經被談得越來越多。

權利不是絕對的,它一定是「相對」的,意思就是說,在某種程度常常會受到限制,而難就難在「限制程度」的高或低。就如前面提到名人的隱私和一般大眾的隱私,程度會不會不一樣?當然一定不一樣,名人對於自己隱私權的要求,可能就沒辦法像一般大眾所擁有的那麼高,既然是一個名人,享有很多特殊名利,在某種程度就可能要犧牲、降低對於保有隱私的要求。

七、影響隱私判斷的一些因素

主:所以,像是很多這類的案子到了法院,法官會看不同的狀況而定,也許事實所顯示出來的差不多,但是因為每個當事人的知名度、身份地位等等的情況不一樣,而會有不一樣的判決?

高:另外,還有很重要的是,會因為「場合」的不一樣,個人可以保有隱私的程度也會不一樣,小魚潔西故事裡的「山洞」,就牽涉到這個概念。假設名人是在自己的山洞裡面,例如,在自己家中,當記者越深入到洞裡去窺探他人隱私時,那記者違法的機率就越高。又,如果是名人從「洞」裡出來被記者拍到了,就跟跑進洞裡偷拍的狀況是不一樣了。因此,記者通常也只是守在「洞」門口,他也不敢進去洞裡面,這至少是一個很清楚的界限:洞裡和洞外。

主:我們在之前有談過一個問題,假設父母親看到小孩有一樣來路不明的東西,父母親會要求小孩說清楚東西的來源,那小孩可能會覺得這是他自己的隱私,所以不能說;或者是在很多法律案件上,消息來源要保護、不能講,碰到這樣的狀況,我們該怎麼來看?

高:遇到這種情況,我們還是建議父母親,先跳離「說與不說」的層面,而是更深層的去探究:「你為什麼不說?有什麼理由不說?」如果孩子講得有道理,或許父母親就應該接受孩子講的道理,而父母同時也可以對孩子說明自己的擔心。不過,父母有沒有看到那個「東西」的反應也會不一樣,例如,今天是看到一把槍,反應當然會很大;如果只是看到一本漫畫,那反應是不是要那麼大,或許父母親自己也要衡量一下,這都是程度的問題。然而,如果小朋友能夠講出一個他認為他不應該說,而父母親能夠接受、能夠被說服的理由,應該要感到高興,因為表示孩子其實已經有做了一個判斷,而當他自己能夠做判斷,也代表了他想要擁有自己的隱私權利,他有了思考能力的時候,他就會負起責任,也當然是應該自己負起這個責任的時候了,所以這時候父母親應該是要開心才對。

主:所以說如果到了可以把隱私權充分的放給對方的時候,真的是一件好事情。

高:因此,我們建議父母親在這些議題上應該要和孩子更深入的去討論,而不是單單把問題放在「我應該要干涉、或不要干涉」,因為他後面一定有些理由,如果能夠跟孩子一起去談這些背後的理由,其實是會更好。

主:或者若父母親把自己要去干涉孩子隱私的理由講清楚,也許孩子也會放棄自己的一些隱私,而願意主動告訴父母。

高:這也就是我們法治教育希望達到的目標: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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