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學習《責任》很重要?

如何運用《責任》故事書來教學?

【編按:此篇是2003年本會講師在一次小學教師研習的講授內容整理。介紹如何運用教材,以及分享講師的個人覺察。】
 
尹純孝律師:

         這次介紹的是責任的幼兒版讀本-動物管理員。書中的主角馬丁先生是一個動物園的動物管理員......關於第一章,包含的重點有「責任是什麼?」書中馬丁先生的責任包括:幫大象倒水、餵獅子吃飯等等;從故事中繼續講到「為什麼要負責任?」以及「負責任的好處與壞處?」若馬丁負責任的話被照顧的動物很開心等等…再從馬丁的夢境引導「為什麼負責任很重要?」,夢中馬丁很負責任的照顧所有動物,大家都很開心)。

         跟中高年級的小朋友說明這些重點時,我會用一些「圖片」帶他們思考,讓他們看看圖中的人物,誰有責任?有哪些責任?對誰負責任?為什麼負責任?重複用同樣的問題投射到其他不同的場景、角色。比如說用一張打曲棍球或籃球賽的照片,說明在球場上比賽時,會有哪些角色,各要負甚麼責任等等。比如說冰上曲棍球這個運動,常需要衝撞(於規則當中是合法的),若曲棍球選手負責任認真打球,難道反而容易導致其受傷嗎?這好像和前述負責任有好結果、不負責有壞結果是有點不一樣。一場球賽上有哪些人?他們有什麼責任?對應到小朋友的生活上各式各樣的角色也會浮現其責任,例如球員、隊長、教練、裁判,這些角色跟責任也有一定關聯性。可能是期待,也可能是社會規範。小朋友自己思考時可能已經一併加以思考,我們可以從中點出責任的來源不同,也許在不同角色下,考慮其他角色的期待後,責任的內容也不同。

當心!你是不是無意中對孩子做單向道德灌輸?

         在小孩最常接觸到的家庭中,爺爺、奶奶、父母、兄弟姊妹,他們也有其責任。但他們的責任分別是什麼呢?通常孩子們對這個問題的回應,都會讓我覺得感慨:像低年級的孩子比較單純,往往就是提出所謂最「標準」、就是「合乎我們大人期待」的答案,這也提醒了我們,這些民主與法治教育必須要及早進行。又如:我在講「正義」的幼兒版繪本時,對於小朋友來說他們不懂「正義」這兩個字的意義,有時我會以「公平」來帶他們思考,但是又會得到是每人都要得到「一樣多」的蘋果、糖果等類似「平均」的意義。

         但「正義」並不應該被誤解為這樣齊頭式的平等,而是應該從分配的概念去開始思考,包括付出多少就應該得到多少、或是依照能力或需要來分配,其中甚至需要有程序正義跟分配正義來搭配思考。舉一個書中熊哥哥的例子:他千辛萬苦爬上樹上發現了一小塊蜂蜜,本來想要自己吃掉,但又想到樹下還有弟弟妹妹在等他,這時的他該怎麼辦?因為只有一小口,也很難分給大家一人一口。我問一年級的小朋友:「如果你是熊哥哥,你會怎麼做?」大家的回答都是要分享、要給別人吃,甚至有孩子說如果不夠的話,自己不吃才可以留給別人!這充分反映出我們現在教育小朋友,對於分配、公平的意義跟要求,真的是超高道德標準。

         但是有趣的是,當我請小朋友猜猜,故事裡的熊哥哥最後怎麼做?全班小朋友卻都認為熊哥哥會自己把蜂蜜吃光光!這讓我很震驚,因為當孩子把自己投射到書本中後,他們不用顧慮到大人對於他們回答的期望,反映出其實孩子們是希望自己能獲得最大利益跟好處的。其實我覺得自私自利並沒有不好,這本來就是人的天性,沒有人不希望自己好的吧?但問題出在孩子的標準答案和他們內心實際的想法,竟然如此極端,代表我們的孩子從小被灌輸了太多的道德觀念,但是因為沒有思考、消化,沒有人告訴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當他們成長後,接觸了新事物、新資訊時,會產生出懷疑,進而有其他顛覆掉原本價值觀的想法。若是讓責任、正義這些概念,讓小朋友經由思考、內化而建構出自己的價值觀,就不容易被打倒、被挑戰,社會的價值觀也比較不會輕易被顛覆。

         回到剛剛家庭中各個角色的責任問題,從國小中年級以後一直到國中的孩子,他們的回答往往是:爸爸要工作賺錢、媽媽做家事、小孩的責任就是認真讀書。但這些其實並非正常的家庭責任觀,孩子們在家庭裡,仍然應該要分擔一些家事的責任,可是從這些討論中可以知道現在大部分孩子的想法,我感到些許遺憾。順便分享一下,其實小學中高年級的孩子已經不大會要主動發言,低年級的小朋友反而喜歡討論、回答。在前者的情形,我會請他們推派一位平常最愛講話的人,之後他可以再選一位,這樣經由其他同學的起鬨、附和,可以使場子更加熱絡,免去沒有人回應的尷尬。如果進行的次數比較多,或者可以嘗試用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然而可以發現高年級的小朋友,往往會發言的就是會一直發言,但沉默的則繼續沉默。進行的方式真的要看各位老師在班級經營的狀況,也可以用遇到狀況即時處理的方式,一次只要講一個小小的重點。

         那麼,在班級裡面同學彼此間有什麼責任?老師對你的責任?在你的生活環境中,也會一直有這些問題。我想要用這樣的方式刺激孩子們,去想想在現在(或未來)的人生中,每個情境、角色下,都會有不同責任,邀孩子練習多去思考。不一定從圖片思考,戶外教學時也可以讓他們思考(比如我身為小隊長,應該負起怎樣的責任?)。

多給孩子機會去思考要不要承擔某些責任

         在動物管理員第二章中,馬丁被交付了新的責任。就像進入新環境時,孩子們也可能會被賦予新的責任。故事中馬丁可能本來只需照顧大象、猴子、獅子等等,但被老闆要求還要再幫馬刷毛。這是他所不熟悉的工作,如同孩子們可能家中有小弟弟、小妹妹誕生,或是被選為班長等等。可能他們其實沒有準備、或沒有充分的能力,但是因為不知道如何拒絕或是也沒辦法拒絕,只好承擔下這個新責任,但他們可能因此做不到、做不好、甚至是被說成「不負責任」,卻忽略了其實是沒有準備、沒有能力,或沒有意願的問題。我們站在父母、師長角色,常常為了訓練孩子有某方面的經驗,給予他們更難的東西使其承擔,但有時也應該要反思,我們常常給予他們太多我們認為「應然」的東西,他們不一定有這個能力,且又使孩子覺得他們太多責任是來自我們。我們卻很少讓他們自己決定要不要承擔某些責任,我們應該要賦予他們機會思考。

         我發現很多孩子們長大後不知如何分辨如何去決定一個行為(或不行為),常常是因為他們也沒想過每一個行為或不行為,背後應該負的責任為何。我曾經遇過一個當事人乙,來找我時已經18歲了。這個念高中的少年平常就是在網咖流連、不喜歡念書、上學。他來找我時,一審已經被判了8年半,然而卻是一個關於一念之間選擇了不對的行為的結果。原來乙在網咖認識了許多朋友,其中一位甲的女友被丙搶走,向乙抱怨,乙認為要幫甲出口氣,於是邀了四、五個同在網咖的朋友,跟丙約在公園。結果乙從摩托車拿出橡膠製的榔頭,其他人也分別拿安全帽或徒手毆打丙。丙昏倒在地後,乙看到丙的口袋露出,就從其皮夾拿走當中的一千元左右的錢,分給大家坐計程車回家。以上乙的行為,已經分別構成刑法上聚眾、攜帶兇器以及搶劫、重傷害等的行為。因為乙其他的同夥皆不滿16歲,只有乙剛滿18歲。由於他們只是在網咖見過面,實際上根本不認識,所以所有的同夥都指出是乙要求他們做上述的這些行為。

         在整個協助辯護的過程中,其實我個人認為乙的母親應該要負最大的責任。當初一審判決後來找我時,其實還有一點轉圜的空間,就是所謂的兇器「榔頭」只是在同夥的敘述中存在而已,審判中一直沒有找到。而且一審認定乙是殺人未遂,因為法官也認為用榔頭打頭的故意,應該已經可以認定是致人於死的故意,而非只是傷害故意。然而,因為乙的媽媽一直強調說那個榔頭不硬、是不會殺死人的,因此我要求她帶來或買來類似的榔頭,讓我們呈給法官。這位媽媽卻在下次開會時拿了一個自製的、小小的榔頭來,還刻意在外面包了一層海綿,然後說這就是乙當天打人的榔頭!我看看這個孩子,在旁邊始終不說話。我就直接跟乙的母親說,如果連我律師都不能相信,我要怎麼拿這樣一個證物說服法官?雖然乙顯然已經準備好負責任了,但媽媽竟然還在想要逃避。

         乙有這樣的行為,我想母親的責任是比孩子更大的,因為可以想見在乙成長的過程中,她不但沒有教導孩子去想做一個決定要負的責任,甚至在結果發生後,還企圖逃避責任。這個案子上訴到二審時,雖然乙的父親有給付一筆錢給受害人丙希望和解,最後由於丙未滿18歲,丙的媽媽不願原諒,故而審法官仍然維持原判。想想18歲的乙就要進監獄過8年半的日子,人生的黃金時期都要在監獄中度過,可能還會學到更多不好的東西,幾乎註定未來就只能如此了。

         回頭來說,其實都只是一個決定,乙當初承諾我要幫你出口氣,雖然盡了出口氣的責任,但後果是被判了八年半,這代價很可怕的。我有時候跟小朋友分享這個案件,很多小朋友對於八年半的時間可能還沒有什麼感覺,但對於中間曲折的過程反而更感興趣。其實孩子是有能力思考的,但是我們要給他們時間、工具去思考。現在孩子因為課業壓力比較大,很少時間去思考,只想等老師給正確答案。所以我會在說故事的同時,留時間強迫他們想、然後講出他們的想法。低年級還會願意當場回應,而中高年級就必須另外設計學習單讓他們回家思考。在少年版中有一系列思考的工具,我通常是在故事或案例講完後才會拿出來。因為些思考工具都是比較成熟的用詞,所以對於低年級的朋友會比較吃力。

         回到兒童版繪本中,動物管理員馬丁多了一個刷馬背的工作,會晚半小時下班,加班還會肚子餓,但刷完後遊客可能覺得馬很漂亮,看了很開心。說到這裡,我還是回到一個開放性的問題:如果是你,會怎麼做?會選擇接受或是不接受?不過有時小朋友會出現很好玩的反應,就像前面提到熊哥哥的故事,雖然問到他們會決定「分給大家」甚至「自己不要吃」,問到認為熊哥哥會怎麼做時,竟會說:「自己吃掉」。

給孩子「思考工具」,學習做決定

         剛剛提到「a.哪些結果會帶來益處與代價」,這要思考的是承擔責任之後的問題。我一直想要強調的是,承擔某一個責任的時候,其實要讓小朋友事前先想好,除了對誰負責,來源是什麼之外,還要考慮責任的內容到哪裡。舉養寵物為例,孩子常常會說想要養這個、養那個。那我們就要跟他們說,你養寵物,要做的有這些這些事、你有這些責任,小朋友聽到後可能就會打消念頭。可是我們的用意不是要他打消念頭,而是要他去思考承擔責任後的代價,這些代價可能要付出時間、精神。但是承擔後會產生的結果呢?

         我們常常講責任的時候會說,因為你可能會要負這麼多責任,譬如帶小狗出去玩、幫小狗洗澡…這些多半到後來都是媽媽的事情,所以我們會趕快跟他們說。小朋友釐清責任後卻選擇放棄不承擔,其實有些還有點可惜。所以我們要告訴他的是,除了責任的代價與內容,她還要去考慮承擔責任後的益處。有時候承擔責任並非全然的不利,還是有好處的,而不是只有麻煩的部分。

         這在日後對他們的影響將會是:當我在考慮要承擔巨大的、好的責任時,我能夠有勇氣知道,比如我自願做了班長,可能很辛苦,有很多麻煩的事、幫老師管秩序,同學會討厭我等等。只有益處出來的時候,他們才能真正評估。像我剛剛提到少年犯的例子,他就沒有考慮到益處,沒有想負責任有益處這件事。我們往往只考慮到責任的內容,但我們還需要告訴他益處在哪,這就是給他們「思考工具」,才能真正讓他做決定。

         本書的第三章說到,馬丁先生已經很熟悉工作的內容,可以把動物都照顧的服服貼貼。這時老闆給他另一個選擇,讓他去做導覽的工作,一個完全不同的責任。這時我們進入到核心概念的第三個:不同責任之間,或責任與其他的東西相衝突時,我們該如何選擇?我們先前都只提到單一的責任,可以各別釐清;現在要做的是兩個不同的責任間,我應該要怎麼選擇?

第一點,價值觀與某一責任衝突時怎麼選?

         價值觀是我們覺得某些事物是好的、對的,我想要去保護保持。例如誠實、正直、忠誠、友誼。有時候責任與價值觀衝突。例如我的價值觀告訴我們應該要檢舉同學作弊,因為作弊是欺騙、是不對的行為;但另一價值觀又告訴我們應該維持友誼,如果去跟老師告狀會讓你失去這個朋友。所以兩個價值觀之間就變成相衝突了。另外一種想法是,班上有人做不對的事情時應該要跟老師說,這是一個責任,又跟維持友誼的價值觀相衝突。這時該怎麼辦?

第二點,責任與利益相衝突。

         利益是對我們好的東西,比如說三四年級的同學喜歡吃炸雞打線上遊戲。小朋友雖然會覺得好快樂,想要每天這樣子。但打電動會使眼睛不好,吃炸雞也會造成身體不健康。俗話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所以做這些事會和「我們應該維持自己的身體健康」的責任相衝突。

第三,如果是責任和責任之間衝突呢?

         在故事中,馬丁只能在照顧動物、導覽工作兩者擇一。那他應該要怎麼選?這就是所謂無法兼顧的責任,只能靠選擇。在這個時候應該考慮每個責任有多緊急、重要性、花費的全部時間、所需外在、自己的資源、牽涉到哪些利弊?沒有被選擇的另一個責任,有沒有可行的代替方案?故事中馬丁自己也有思考,導覽的話可以接觸很多喜歡的小朋友,可以得到更多動物的知識,但要另外去上課補充知識,花費的時間可能較動物管理員更短、輕鬆。他都各自去評估。相對的重要性呢,讓孩子們有更多動物的知識、把動物照顧得當,他認為兩者都一樣重要。

         對小朋友來說,其實最常會碰到的是回到家要寫功課,同時又要照顧弟弟、帶小狗去玩、幫媽媽洗碗……這樣的例子對一二年級的小朋友來說,我們可以試著引導他讓他思考前面提到的重要性、緊急等等因素。但並非所有的責任衝突都需要擇一不可,最後可能有其他可行替代方案:安排某些責任先做某些後做、分配花費時間的比例等。對中高年級的小朋友常見的例子可能是:班上要辦同樂會,有的人很喜歡承諾很多事情,卻沒想到那是自己的責任,而非背後辛苦的爸爸媽媽。也沒考慮牽涉的資源會有多少?又,如果別人同時叫他去做很多事情,他自己有沒有辦法承擔?可能要準備甜點、表演節目或佈置教室等。都想要做時又該如何選擇?這是孩子的生活上很常碰到的。

         當你身為值日生,本該要去抬便當;但看到同學被霸凌(如左圖般,有人跳到他頭上踹他,或右圖一樣被中間兇惡的人罵著),也應該要去保護他或者通知老師。這時候其實有兩個責任衝突。回到思考工具,我們將他表格化的話:責任來源分別是值日生抬便當,責任二是告訴老師發生霸凌事件。承擔責任一才能讓同學趕快吃到飯,承擔責任二是保護同學,不使後續發生。結果的益處、代價,霸凌的事件包括了害怕被報復的代價,值日生的事情益處比較清楚。有多緊急?不快抬便當回來大家就沒飯吃了,不阻止同學可能會被打得頭破血流。

         記得我在一個國中班級講述責任的時候,有些同學覺得當下才沒有時間思考這麼多。那我就提醒他們,如果能夠花兩分鐘去思考,做的決定可能就不一樣,你不用特地把這些思考工具背下來,只要能夠記得思考工具的其中三到四項,培養這個思考的習慣。要思考的不過就是前因(責任的來源)跟後果(承擔的結果代價、益處),多兩分鐘去想,決定可能不一樣,結果也可能不一樣。其實就是這麼簡單。
 
【感謝林于雯同學聽打整理,尹純孝律師潤飾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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