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下課時間,老師是否可以管教學生?

Q、下課時間,學生可以主張休息權,不接受老師的管教嗎?「思辨的智慧」特地拍攝一段影片,邀請大家來想一想。

A、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31條規定,明文保障「兒童享有休息及休閒之權利;有從事適合其年齡之遊戲與娛樂活動之權利,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與藝術活動之權利。」,教育部擬分階研修《國民教育法》草案,納入教學正常化,先從國中小早自習全面禁止考試逐步推動。國教署將修正國教法第卅八條,明列地方政府對學校教學正常化具督導責任,搭配獎懲規定,草案已送至行政院。下階段將續修《國民教育法》,直接納入教學正常化,賦與法律位階之強制力,早自習、下課和午休時間均不得考試。

法未修改之前,教育部「提醒和鼓勵」各縣市教育局處,依《兒童權利公約》精神,以學生最佳利益考量,鬆綁修訂在校作息時間之相關規定,以維護學生休息權和健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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