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台南正新國小法治教育入班-黃文菁律師

法治教育入班心得 黃文菁律師
我這次到臺南市正新國小與四年級小朋友一同討論「責任」的概念。課程單元分為:「了解責任來源」、「負責任的益處與代價」、「責任或利益的衝突」、「誰該負責」四個主題。以我提問,學生主動回答的方式進行討論。小朋友都非常踴躍表達意見,許多學生於課後回饋單都提到,喜歡律師讓同學分享自己想法或舉生活案例,再由律師以他們舉的例子去討論法律問題,藉由同學間不同的意見交換,得到他們認同的答案。
其中對於「是否要承擔新責任?」的問題,本會執行委員製作的教材包案例是: 「如果要買一雙比普通鞋子貴1,500元的超炫球鞋,則必須於每週六幫爸爸洗車,每次可賺取150元,但週六就無法與朋友玩樂。」我們建議小朋友可以去思考「負這個責任的好處」及「負這個責任的代價」分別為何,再決定何者對自己比較重要,最後做出選擇。
小朋友認為幫忙洗車的好處是:買比較炫的球鞋會很開心,也可以跟同學炫耀,還可以幫爸爸的忙,又能學到洗車的方法。代價就是:不能週六和朋友玩樂,洗車很累,以及太過炫耀可能被人討厭。多數小朋友都覺得好處比較多,所以選擇要負責洗車。
有一位小朋友於課後回饋單分享,他將這種思考模式應用於生活的例子,他說:「現在我在和弟弟吵架前,會考慮到吵架可能付出的代價,以及可能的好處,不過這樣應該也沒有好處。這是在律師講解前,我幾乎不會思考的事。」
我很高興小朋友能活用這種思考模式,減少他與手足的爭吵。而這則回饋提醒到我,情緒控管的方法也可以使用此種思考方式,雖然與他人爭執可以表達自己當下的不滿,但想想如果沒有其他好處的話,選擇克制才是正確之道。小朋友的回饋是我這次上課意外的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