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北區大光國小入班心得-許光承律師
這學期的法治教育課程再度圓滿落幕。近兩次授課的對象,都是我目前教學年齡中最年幼的一群——小學四年級學生。這樣的年齡層,既純真又活潑,對於法律這個陌生的領域,充滿好奇與天馬行空的想像。
每次入班授課,我總能明顯感受到各班級間的差異。有些班級較為拘謹,學生回答問題時小心翼翼,深怕說錯;有些則十分奔放,雖然偶爾「歪樓」,但常能從不設限的對話中碰撞出深刻的思考;也有的班級略顯鬆散,需要花些時間重新聚焦課程主軸。
這次所授的班級,氣氛卻格外溫暖自然,孩子們反應熱烈、善於提問,甚至還會用幽默「回擊」我這位講師。課堂上我提及,自己那個年代的懲罰措施還包括「被叫去蔣公銅像前懺悔」,立刻有學生問我:「那律師你有站過嗎?」我笑著回答:「對不起,我小時候成績很好,也不太搞事。」沒想到他回我一句:「都看別人搞事,難怪當律師。」童言童語之中,竟帶著某種法律推理的影子,令我忍俊不禁。
課前,學生問我:「蛤?今天是最後一堂課了喔?可以多來幾次嗎?」
我打趣地說:「很遺憾,這學期扣打用完了。等你們升到五六年級,或是……萬一搞事搞大了,我們也許還會再見面。」
課後離開前,一群小朋友圍著我問:「律師你有名片嗎?我想要一張!」
我開玩笑說:「你們要拿來玩遊戲王嗎?不過我先聲明,沒有犧牲召喚是叫不出我的喔!」
一旁的老師忍不住笑著提醒:「你們不要把律師的名片當作紀念品啦!」
但我知道,對孩子們來說,那張名片並不是為了聯絡用途,而是代表著一段記憶的留存——他們曾經與法律有過一場有趣、平易近人的初次相遇。
法治教育的種子,或許就是這樣,在課堂裡悄悄地被種下。在未來的某一天,當他們遇見權利與義務、正義與公平的議題時,也許會想起,曾經有一位律師來到他們的教室,陪他們一起思考過這些看似理所當然但又很多可能的問題。
發佈日期 /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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