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報名】教育法【權威概念與輔導管教】研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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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截止日:2023-12-03 17:00
 本活動目前未開放報名(尚未開始或已截止)。
2023-12-09 09:30   至   16:40
2023-10-30 00:00   至   2023-12-03 17:00
台北律師公會
100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12月9日(六)台北律師公會與基金會共同辦理「教育法【權威概念與輔導管教】研習活動」。 此次研習除了增進律師瞭解學校老師在輔導管教學生時,是否正向合法 ? 未來在接受委任校園輔管教事件時更快上手。也培養律師面對家中青少年及兒童管束時,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參考。

教育法【權威概念與輔導管教】研習活動

一、引言及目的

在日漸重視人權的世代,已將孩子的教育納入其中,教育基本法第8條提到有關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教育部近年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協助教師積極正向教育、輔導學生。

去年,屏東私立屏榮高中因長年不當管教學生服裝儀容,教育部決議核減該校獎勵款一百萬元,並要求校方檢討改善,成為全台第一所違法管理學生服儀而被懲處的學校。校方對學生的管教行為被高度重視,但是在教導的過程中,校方要如何才不會過於失當?如何引導學生能夠真正的了解並達到符合期待的行為?

家長與老師的關係也產生變化,家長轉而要求及限制老師不得對自己的孩子有所懲罰、辱罵等行為,老師對學生的態度從以前的打駡教育轉而變成勸導及稱讚。老師在輔導管教學生時,如何才能合理妥適的掌控主導權呢?讓我們透過此次研習,讓參與者在未來面對教育現場輔導管教問題的處理時,以律師之法律專業及教師教學專長,更能有所發揮。

二、主辦單位

台北律師公會法治教育委員會

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

三、辦理方式

  1. 時間:2023年12月9日(六)09:30~16:40。
  2. 對象:台北律師公會會員與各公會會員律師(具備律師身分者)、教師,額滿時以台北律師公會會員優先。
  3. 人數:70人。
  4. 地點:台北律師公會第3、4、5會議室(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1. 講師(現職):

林佳範教授(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副教授、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董事)

辛佩羿律師(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基隆律師公會第29屆秘書長、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執行委員)

陳奕廷老師(台北市長安國小老師、康軒版國小綜合科教科書作者、「素養導向系列叢書:高中法律與生活教材教法」作者)

劉金玫律師(德玥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全國律師公會法治教育主任委員、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執行委員)

  1. 費用:免費,附午餐、提供點心。
  2.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0(四),額滿將提前結束報名。
  3. 報名方式:至本會官方網站報名

報名網址:https://www.lre.org.tw/civicrm/event/register?reset=1&id=146

  1. 其他:如遇特殊事由(如:天災),將取消辦理本次研習活動。並於本會官網、Facebook粉絲頁公布取消訊息,同時電話、信件通知參加者。本會有本次研習課程之內容修改權。
  2. 聯絡人: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執行秘書江小姐02-2521-4258#23
  3. 詳細課程時間表,請見下一頁。

四、預期效益

  1. 增進律師瞭解學校老師在輔導管教學生時,是否正向合法?未來在接受委任校園輔管教事件時更快上手。
  2. 培養律師對於合適權威(制定規則)與輔導管教的概念,面對家中青少年及兒童管束,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參考。
  3. 搭配基金會的民主基礎『權威』課程,推廣核心價值的教育,強調法治觀念以及獨立思考判斷能力的培養,而非僅法條教育、守法教育。
  4. 作為律師進入教育現場第一線,促進律師對教育現場之認識與連結,傳達正確的法律價值觀、推動法治教育。

五、其他

  1. 認證時數:本研習活動暫定提供律師研習時數6小時認證。(請於報名時或活動當日現場簽到(退)時提供出生年月日)
  2. 取消報名:報名後,如不克出席,敬請提前於11/30(四)前告知主辦單位,或自行以報名確認信中附之連結取消,以利統計人數、避免餐點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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