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參考「輔導管教注意事項」第21點之規定,有關學生服裝儀容,應以舉辦校內公聽會、說明會或進行全校性問卷調查等方式,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以創造開明、信任之校園文化。因此,學校不宜直接強致規定學生穿制服。
法律觀點
學生是否應穿制服,是屬於生活管理的事項,教育部一般是授權給各校自行決定,把這個當作學校教育自主的事務。不過最新修正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1點,則是明文建議有關學生服裝儀容事項,應以舉辦校內公聽會、說明會或進行全校性問卷調查等方式,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以創造開明、信任之校園文化。因此,學校應該在踐行這些程序後,再依學校規範的方式處理,不宜直接強致學生的制服。